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要求香港废除《国安法》,并立即停止实施该法

2022年7月7日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审议中国香港政府对《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执行情况(联合国网站截图)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周三(7月27日)要求中国香港特区政府采取行动,废除《香港国安法》,并在该法废除前停止执行这一法律。

该委员会在今天发布的一份文件中指出了《香港国安法》的不合宪性:“委员会关切地注意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未与中国香港公众和民间社会协商的情况下通过了《香港国安法》。”

该委员会对《香港国安法》匆忙实施后产生的后果深表关切。“据报道,自该法于 2020 年颁布以来,已有 200 多人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被捕,其中包括 12 名儿童;其中根据《国安法》对12人的44项定罪,并不是根据该法规定的四大类罪行作出的。”

该委员会要求中国香港特区政府,“采取具体步骤废除现行《国家安全法》,于此同时,避免实施该法”。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是《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监督执行的机构。香港在1997年主权回归中国之前已经是该公约的缔约方。

该委员会于周三(7月27日)公布了其在经过三天对香港提交的第四个执行报告的审议后得出的《结论性意见》。

《结论性意见》就包括《国安法》在内的19个具体事项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国安法》是审议过程中涉及侵犯人权范围最深最广的事项。

此外,该委员会在“暴乱”事项中也提出,“立即停止适用《国安法》和《实施细则》处理煽动案件”;在“司法独立和公正审判”和“隐私权”事项中分别提出,“在《国安法》废除之前,不要适用《国安法》”中的一些具体条款。

“这是非常非常强烈的语言。” 美国顶级中国法律专家之一、纽约大学法学院荣退教授孔杰荣说。“没有外交辞令,直截了当告诉香港,摆脱《国家安全法》。这很不寻常。”他说。

该委员会还要求香港不要采取任何可能限制结社自由的行动,确保公民社会成员不会因参与当前的联合国审查而被根据《国安法》起诉。

在审议过程中,委员们至少三次提出了参与这次审查的公民组织,是否会受到《国安法》指控的问题。但香港政府代表的回答显示,他们没有保证在《国安法》之下,这些参与联合国人权机构审议的公民社会不会受到指控。他们甚至没有回答参加审查的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委员们,是否属于“外国势力”的问题。

虽然这份《结论性意见》是“由一些世界领先人权专家完成的令人印象深刻的工作”,但是孔杰荣担心,很多香港人可能不会了解这份文件。

“我担心的是,香港政府会埋藏这份报告,不让世界充分了解它。” 91岁高龄的孔杰荣告诉美国之音。 “香港政府被告知,要扭转北京对香港的独裁进程。这当然是香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所以他们会尽量限制对这份报告的传播。”

不过,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对香港审议的《结论性意见》明确指出:“中国香港应广泛传播《公约》及其第四次定期报告和本《结论性意见》……中国香港应确保将定期报告和本《结论性意见》翻译成中国香港的官方语言。”

路透社的报道说,香港于1997年回归中国统治时,获得了根据“一国两制”模式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高度自治的保证。但批评者说,自《国法案》实施以来,这种自治正被迅速侵蚀。

“香港更严格的安全制度反映了中国领导人习近平在过去十年中对异见人士实施了严厉镇压,在全国范围内监禁批评者和维权人士。”

“委员会的审查和《结论性意见》,是联合国正在进行的审查进程的一部分,旨在促进遵守《联合国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的条约义务。这不是一次性行动,也不取决于有义务作出回应和遵守公约的香港特区政府的政治意愿,”中国人权执行主任谭竟嫦说。

“国际社会对确保这些建议的有效性并未结束。它要监督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落实三项具体建议必须采取的行动,并在 2025 年 7 月 28 日前向委员会报告:废除《国家安全法》、确保言论自由、停止任何限制结社自由的行动。”谭竟嫦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