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四(8月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颁布行政命令,指出为应对国家紧急状态,有必要加强安全措施,从当日起45天后,美国开始禁止与微信相关的任何交易。这引发了支持的点赞,不满的吐槽。
南加州杜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杜皇辉律师对美国之音说:“一旦触及国家安全性质,美国总统的确有权力下达类似 行政命令,来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而“美国微信用户联合会”,是五名华人律师8月8日组成的一个团体,称将挑战特朗普总统两天前颁布的这项行政命令。
美国纽约“英卓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曹英律师是这个联合会的发起人。她说,将通过这个非营利组织,于下星期二之前向某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挑战这项命令。
根据网页介绍,曹英律师的执业专长,是在“代表中国公司向美国联邦及州政府监管机构递交申请,应对调查、谈判,起草和处理商业合同纠纷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致力服务拓展美国业务的中国公司和在美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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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英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说,她在两百多人的律师群讨论时发现,特朗普总统的这份行政命令,是基于2019年5月发布的13873号总统令。那份总统令规定,由于敌对外国在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攻击美国的信息和通讯体系,因此总统宣布禁止这些技术手段的“交易”,这包括:任何信息和通信技术或者服务的获取、进口、转让、安装、交易或使用。
位于洛杉矶的耿冠军是微信用户。他对这些律师的行动不以为然。
耿冠军对美国之音说:“微信就是协助中共控制人民的工具;许多因言获罪的人,都是因为微信把公民个人的聊天记录提供给政府,被司法机关以此作为证据而经历牢狱之灾。我想对这些华人律师说,他们为什么不起诉连公开命令都不下就直接禁止谷歌、推特、脸书、油管这些社交媒体的习近平?”
曹英表示:“在这里,‘交易’ 一词就包括了个人下载和使用微信的行为,这意味着任何一个在美国境内的人都无法正常使用微信的聊天功能,更不要说它的转账和支付功能。”
曹英说,根据《国际紧急状态经济制裁法》的规定,违反总统令的人或实体,可能面临超过三十万美元的民事罚款以及监禁等刑事处罚。
联合会的成员之一倪非律师,曾为多家华资上市公司提供美国证券诉讼风险分析和应诉建议。他对美国之音说,包括他自己和他的客户都使用微信,因此,如果这款程序被终止的话,“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至于这个联合会的具体进展,他也不是很清楚,只是愿意代表需要起诉的原告。
但是耿冠军说:“我认为,海外华人可以用其它的社媒软件,比方skype,signal,这些在国内也是可以下载使用的,不会导致华人和国内亲属联系不便。用这个理由说禁止微信不对,实际上是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
名为Haoyu的网友说,“微信封号成性,今天自己被封,为什么值得为它去Fight? ”
网友小叶说,“可以提议中国不封推特脸书吗?”
曹英说,美国2017年出现过类似情况。当时,特朗普总统发出命令,禁止穆斯林入境。之后,全国都出现了诉讼,导致政府只好撤销了命令,但是,之后又发布了修订命令,缩小了范围;不过,又出现了诉讼。后来,案子上诉到第九巡回法庭,最终打到最高法院,而最高法以5:4的表决结果,仍然支持了特朗普的修订禁令。
曹英表示:“我们的依据是,行政令违反联邦程序法。该程序法要求美国政府出台政策和法规时,遵循一定的程序,确保各方利益和诉求得到考虑。该总统令的颁布非常突然,对‘交易’的定义也很模糊,只是让商务部长45天后做决定,但同时总统令又在45天后生效,等于同一天才知道,到底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没有提前预警,无法做出准备应对。而且违反该法的后果很严重。果真实施的话,翻墙这样的行为都会被罚款。”
洛杉矶的法律学者郑存柱对美国之音说:“现代文明的民主机制缜密之处在于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和司法。特朗普作为总统,有权力发布总统令。但是,如果有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因此被侵犯,或者行政令可能违宪的话,可以通过司法渠道来起诉,最后由法院判决。判决结果有可能还会支持总统的行政命令,也有可能会认定它违宪而予以推翻。如果是后者,司法部长可以代表总统上诉,最终可以到联邦最高法院,由它来裁定行政命令是否违宪,以便维持或者推翻。”
郑存柱还表示,腾讯的微信和字节跳动的TikTok现在被装在了一个篮子里;美国用户对TikTok的起诉,让人们看到,中国的这类应用程序的确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之下,把客户的隐私保存起来并传递到中国,足以让人不寒而栗。
微信用户耿冠军告诉美国之音,他一位国内朋友刚刚服满“寻衅滋事罪”的10个月刑期回到家中,“他到家后马上把此前的判决书发给我。其中一段写着‘2019年9月23日至24日期间,被告人高志刚将其收到的内容为煽动群众于2019年国庆节当天在太原市五一广场非法集会的‘全民共振’视频发给耿冠军(境外民运分子)……’。这里指的就是他通过微信给我发了一段视频,而我根本没看,后来再想点开已经过期。就因为这个原因,他进去待了十个月,而且还是因为‘有悔罪表现而从宽处理’的。”
郑存柱说:“在美国,普通人可以挑战总统的命令,律师可以自由维权;在中国,谁敢挑战习近平的命令吗?哪个维权律师能状告最高领导人吗?”
曹英说,他们成立的这个联合会是非营利组织,用来为诉讼筹集款项,“星期二早上已经筹到1万8千美元。如果初级法院就能结束,花费大约是3到5万美元;如果需要上诉到中级的巡回法院得需要20万美元左右;如果要打到最高法院,那么数额就更高了……这个官司不是集体诉讼,只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原告就可以了。”
曹英说,诉讼的底线是敦促政府尽快把“交易”的定义公布出来,不能拖到45天之后跟生效同时发生;还要把交易的定义范围尽量缩小,“政府为了某个合理的目标出台政策,影响到部分人权益时,宪法规定要遵循一个最小伤害的原则。防止政府滥用权力。比方说,房子出现了蚂蚁,常规是用药和堵漏洞,而不是把房子烧了。”
网友KK说,“微信可以不禁,但违反美国法律应该给予巨额罚款,美国法律对任何公司都是这样做的。”
名为“朴朴素素”的网友提出,“也许美国可以不用封杀,而是变被动为主动,想办法把微信之类的工具作为反制的手段,‘这需要更高的谋略’”。
曹英告诉美国之音,联合会“打算下周二之前在华盛顿州,或者加州的一个联邦地区法庭提起诉讼,之后看裁决结果。”
她说,他们几个人负责管理联合会。她和纽约律师袁钢、 吴圣洋是董事会成员,都是义工,不能直接参与诉讼,“负责寻找有经验的诉讼律师,并且监管案件进程,审理律师的法律费用,并支付法律费用。”
袁钢是纽约和加州等地律师,曾代表众多中国央企及私募股权基金参与“走出去”境外投资项目,并具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
吴圣洋也是纽约律师,专精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工地责任事故、场地责任侵权和诸多起诉市政府的案件。
加州律师朱可亮也是联合会的五名成员之一。他曾为中信银行协助艾派克收购美国著名打印机和软件公司利盟(Lexmark)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至于华裔律师在美国维权,挑战总统对微信的禁令,是否会启发中国民众,为被中国官方禁止的谷歌、脸书、推特、油管之类“维权”,曹英说:“我们没有这个意思。我们只代表美国的微信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