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终审法院推翻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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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香港前支联会副主席、人权律师邹幸彤。(美联社2021年6月5日)

香港终审法院周四(1月25日)推翻了高等法院此前对香港前支联会副主席、人权律师邹幸彤作出的无罪判决,那项罪名是她煽动他人参加未经授权的守夜活动,以纪念中国1989年天安门广场遭镇压的受害者。终审法院决议恢复其定罪后,将此案发回高等法院法官,处理后续刑期上诉。

2022年12月,邹幸彤在高等法院赢得了上诉,成功推翻了她因参与2021年被禁止的烛光悼念活动而被判有罪和判刑的案件。“维园六四烛光晚会”曾是全球规模最大的六四事件悼念活动,由香港支联会发起,1990年至2019年期间每年于维多利亚公园的硬地足球场举行,不过2020年之后,香港警方以疫情、安全等各种理由禁止了活动。

然而,周四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纪立信(Anthony Gleeson)在内的五名法官,一致裁定支持原判法官和检方的意见。

张举能指出,被告不可在刑事审讯中,挑战警方禁止集会决定的合法性,他认为相关法例已明确规定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的裁定为“最终”决定。张举能表示,若被告可以在刑事程序中挑战禁令的合法性,必然会削弱禁令的权威,进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等。

法官李义虽裁定邹幸彤可对禁令提出质疑,但认为邹幸彤提出的相关挑战均不成立。李义认为,警务处处长享有广泛酌情权,在确保疫情下的安全,发出集会禁令是合理做法。

尽管此前高等法院撤销了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指控,但她仍被拒绝保释,并因面临的另一项国家安全指控而继续被羁押在狱中。

邹幸彤于2021年9月8日被捕,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自那时以来,她就一直被关押在一所高度戒备的女子监狱中。2022年1月4日,邹幸彤被法官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判刑15个月,邹幸彤不服上诉,直到2022年上诉得直,如今又再度被推翻。

而邹幸彤和支联会另外两名被拘留候审的领导人李卓人和何俊仁所被控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法官表示本案预料2024下半年正式开审。

北京于2020年对香港实施了国家安全法,对涉犯“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尽管西方政府和人权组织对这项国安法的强烈批评,但香港和中国政府均表示,在2019年的反政府抗议活动之后,这是恢复稳定所必要的。

(此文参考了路透社和法新社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