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47人案中首批14人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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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周四(5月30日)就涉及国安法最大宗“泛民主派初选案”47名被告中的16位不认罪者作出判决,裁定其中14名被告颠覆罪名成立,包括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余慧明。刘伟聪与李予信则被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