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中国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判处被控参与暴力恐怖活动的22人5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喀什市法院说,这22人分为三类,一是被称为“野阿訇”的非法讲经人员,二是已被撤免宗教职务、仍然在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三是在职违法犯罪的宗教人士。法院称这些人分别犯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传播犯罪方法罪和强奸罪等。
流亡的世界维吾尔人大会发表声明,指责这次宣判是宗教压制性为,侵犯了维吾尔人的权利。该组织发言人迪力夏提说:“对合法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所谓区分完全基于中国的政治需要。维吾尔人基本上没有任何信仰宗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