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星期四发表声明,敦促中国政府应立即撤销对著名维权人士许志永的一切政治性指控,并释放这位和平的公民权利的倡导者。人权观察估计,对许志永的审判将于近日开庭,而在节日期间开庭的目的显然是为了尽量降低国际对该案的关注。
现年40岁的许志永长期推动中国的法律改革,倡导公民权利。 今年4月他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此前民间新公民运动成员发起了一连串小规模抗议活动, 许志永随后被警方以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罪名被逮捕,这一罪名最高可判处五年徒刑。起诉书说,许志永组织和鼓动家长在教育部前示威,要求让孩子在居住地入学,并且组织反对官员贪腐的抗议。
*欲加之罪*
人权观察亚洲项目高级研究院林伟(Bequelin)对美国之音说,据估计许志永最早可能在2013年12月28日出庭受审。
他说:“这个案子从公安到检方进行得非常迅速,我们担心有关方面在加紧甚至暗中推进审理该案。因此我们认为对他的庭审最早会在12月28日进行。”
人权观察敦促中国政府撤销对许志永的指控,恢复他的人身自由。 该组织亚洲部主任亚当斯(Brad Adams)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决心扫除贪腐,但当许志永大胆就此发表意见时却遭逮捕。他说:“最能证明对许志永的指控是欲加之罪的,就是官方的起诉书,里面除了说他对公共关心的议题进行和平抗议之外,别无罪证。”
美联社的报道提到,许志永倡导的运动已形成一个非正式的公民权利组织,提倡促进各项公民权利,包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以遏制贪污以及保障移民工子女的权利等。
*考验习政府如何看待公民社会*
人权观察研究员林伟指出, 许志永一案是习近平政府对中国公民社会整体命运的指标性案件。他说:“许志永一案可以反映中国新领导层对公民社会、法律活动人士以及批评政府声音的一个态度。”
林伟指出,检方指称许志永带领示威者“张打横幅、散发传单”、“使用扩音器”、“吸引群众围观”和“将现场照片上传网络”等,而事实上这些行为本身都是合法的。
林伟说:“许志永多年来一直是知名的活动人士,他的行动极其温和,过去从没受过任何指控。让他出庭受审以至判罪入狱,将是政府发出的一个敌意见的信号。矛头针对诸如许志永这样理性的法律活动人士,以及其他并不如此知名的活动人士,将他们置于更不安全的境地之中。”
*公民运动成聚众滋事*
许志永是北京邮电大学的法学讲师,曾被官方中央电视台评为中国“十大法治人物”。2003年,他参与向全国人大建议对“收容遣送”法规进行违宪审查,让这种行政拘押制度终获废除。
2009年,许志永协助创办的公盟法律援助中心被指逃税,他和一名同事因此被警方拘留,最后他被迫将该组织解散。2012年,许志永成为新公民运动的发起者之一,号召在中国的一党政治体制下发展公民社会。
自2013年4月起当局将许志永软禁,7月16日把他带走拘留,8月2日将他正式逮捕。 12月4日警方将许案移交检察机关。12月13日,许志永被依刑法第291条正式起诉。
许志永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起诉书指许志永于2012年7月5日,做为“幕后指使者”,“组织、煽动百余人赴教育部聚众滋事,拉横幅、呼口号,不服从公安干警管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起诉书说示威者违抗执法人员命令、拒不解散,但并未说明这些行为和当时不在示威现场的许志永有何关联。
起诉书进一步指称,许志永等人利用“官员财产公示”议题“组织和协调多人在公共场所聚集,” 许志永的辩护律师张庆方曾指出, 这些活动并未涉及向警方施暴,也没有造成财产损失,警方和检察机关何以认为这些行为对公共秩序的扰乱达到了“严重”程度。
现年40岁的许志永长期推动中国的法律改革,倡导公民权利。 今年4月他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此前民间新公民运动成员发起了一连串小规模抗议活动, 许志永随后被警方以 “聚众扰乱公共秩序” 罪名被逮捕,这一罪名最高可判处五年徒刑。起诉书说,许志永组织和鼓动家长在教育部前示威,要求让孩子在居住地入学,并且组织反对官员贪腐的抗议。
*欲加之罪*
人权观察亚洲项目高级研究院林伟(Bequelin)对美国之音说,据估计许志永最早可能在2013年12月28日出庭受审。
他说:“这个案子从公安到检方进行得非常迅速,我们担心有关方面在加紧甚至暗中推进审理该案。因此我们认为对他的庭审最早会在12月28日进行。”
人权观察敦促中国政府撤销对许志永的指控,恢复他的人身自由。 该组织亚洲部主任亚当斯(Brad Adams)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决心扫除贪腐,但当许志永大胆就此发表意见时却遭逮捕。他说:“最能证明对许志永的指控是欲加之罪的,就是官方的起诉书,里面除了说他对公共关心的议题进行和平抗议之外,别无罪证。”
美联社的报道提到,许志永倡导的运动已形成一个非正式的公民权利组织,提倡促进各项公民权利,包括要求官员财产公示以遏制贪污以及保障移民工子女的权利等。
*考验习政府如何看待公民社会*
人权观察研究员林伟指出, 许志永一案是习近平政府对中国公民社会整体命运的指标性案件。他说:“许志永一案可以反映中国新领导层对公民社会、法律活动人士以及批评政府声音的一个态度。”
林伟指出,检方指称许志永带领示威者“张打横幅、散发传单”、“使用扩音器”、“吸引群众围观”和“将现场照片上传网络”等,而事实上这些行为本身都是合法的。
林伟说:“许志永多年来一直是知名的活动人士,他的行动极其温和,过去从没受过任何指控。让他出庭受审以至判罪入狱,将是政府发出的一个敌意见的信号。矛头针对诸如许志永这样理性的法律活动人士,以及其他并不如此知名的活动人士,将他们置于更不安全的境地之中。”
*公民运动成聚众滋事*
2009年,许志永协助创办的公盟法律援助中心被指逃税,他和一名同事因此被警方拘留,最后他被迫将该组织解散。2012年,许志永成为新公民运动的发起者之一,号召在中国的一党政治体制下发展公民社会。
自2013年4月起当局将许志永软禁,7月16日把他带走拘留,8月2日将他正式逮捕。 12月4日警方将许案移交检察机关。12月13日,许志永被依刑法第291条正式起诉。
许志永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起诉书指许志永于2012年7月5日,做为“幕后指使者”,“组织、煽动百余人赴教育部聚众滋事,拉横幅、呼口号,不服从公安干警管理,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起诉书说示威者违抗执法人员命令、拒不解散,但并未说明这些行为和当时不在示威现场的许志永有何关联。
起诉书进一步指称,许志永等人利用“官员财产公示”议题“组织和协调多人在公共场所聚集,” 许志永的辩护律师张庆方曾指出, 这些活动并未涉及向警方施暴,也没有造成财产损失,警方和检察机关何以认为这些行为对公共秩序的扰乱达到了“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