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敦促阿富汗更始终如一地实施旨在保护阿富汗妇女权利的法律,并表示这项法律只在一小部分案件中得到落实。
联合国驻阿富汗使团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星期三发表一份报告说,在涉及针对妇女的暴力事件中,阿富汗检察人员只受理了其中26%的案件。报告说,法官只在4%的案件中依据这个法律做出判决。
2009年颁布的这项法律将童婚、逼婚、强迫自我献祭和其他17种针对妇女的暴力列为犯罪,包括强奸和殴打。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说,阿富汗距离妇女完全得到法律保护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联合国的这份报告说,很多案件被撤回或依照其他法律起诉,包括伊斯兰律法,有时这导致妇女本人被控“道德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