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他州杀人犯选择枪决

美国西部犹他州的一名被定罪的杀人犯选择由行刑队来把他枪决处死,这是犹他州10多年来第一次执行死刑。

死刑犯罗尼.李.加德纳星期五在一家州法庭表达了他的选择。加德纳因1985年在企图从盐湖城一家法庭逃跑时开枪打死了一名律师而被定罪。根据州法,49岁的加德纳有权选择究竟是通过注射还是枪决的方式被处死。枪决由五人组成的行刑队执行。

犹他是美国目前两个允许枪决的州之一。犹他州议会在2004年废除了枪决,但是在此前被定罪的死囚仍然有权选择枪决。

自从美国最高法院1976年恢复死刑以来,美国一般都选用注射方式来处决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