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宪法法院维持严惩卖淫嫖娼的法律

  • 美国之音

韩国宪法法院星期四裁定,维持严厉惩罚卖淫者和嫖客的法律。韩国2004年出台的《性交易特别法》第21条规定,进行卖淫嫖娼活动者将被判处一年以下监禁或300万韩元(约合2600美元)以下罚款。这项法律规定让红灯区数千名性工作者没了生意,但是私下里的性交易仍然兴旺。

性工作者曾短暂举行集会,要求废止这项法律。但是,韩国性工作者代表张女士说,这里没有人会理会性工作者的话,他们是弱势的少数群体。张女士说,我们不会屈服于这项裁定。她说,我们正在考虑成立性工作者工会,把这个案子上诉到联合国。

韩国宪法法院作出这一裁决是为了回应一名女性性工作者的诉求,她认为,人们有权选择自己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