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媒体评中国(2009年4月28日)

华尔街日报亚洲版星期一发表一篇未署名的评论,对中国新颁布的邮政法提出批评。

评论说,世界各国的邮政系统都以机构重叠、人浮于事、效率低下而闻名,既浪费公款,又抗拒改革。美国的邮政总局就是一个好例。而中国的邮政系统也没有什么两样。中国国务院日前错失了一个好机会来放开中国邮政系统,使其面临竞争。

华尔街日报的评论说,中国上星期五颁布新的邮政法,把竞争限制在每年四百零八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之内。这个法律对民营的国内和国际投递服务施加了新的管制,并提高了新公司进入邮递市场的门槛。新颁布的邮政法明确规定,不准许外国公司在中国国内邮递文件。这可能违反了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作出的承诺。

华尔街日报的评论说,这些规定对中国的邮政业来说是倒退。先前中国的邮政已经充分显示了从自由化当中得到的好处。

1990年代,在中国实行经济自由化的时候,中国邮政系统部分对民营企业开放,结果是中国的消费者看到价格下降,邮递选择增加。中国快递咨询网的分析家徐勇认为,民营公司今天占有中国国内快递业务百分之六十五的份额,国营公司只占百分之三十五。

华尔街日报的评论说,最令人感到不安的是中国新颁布的邮政法对外国邮递公司的不平等待遇。按照新邮政法的规定,美国联邦快递公司以及DHL快递公司不得从事中国国内文件邮递,尽管这两家公司依然可以地送包裹以及国际信件。

按照中国对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中国的递送业务应当完全对外国公司开放,“除了法律规定的目前专门为中国邮政当局保留的业务之外”。北京当局声称,文件传递业务属于这个类别,因此不适用对外完全开放的承诺,尽管中国民营邮递公司多年来一直在中国国内递送信件。

华尔街日报的评论说,中国的新邮政法使外国公司处于不利地位,从而违反了世贸组织协议的精神。

关键词:中国,邮政法,世贸,华尔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