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信息公开条例以稳定为大局

来自中国的最新消息说,安徽阜阳肠道病毒感染病例人数升至2477人。近日来,阜阳以及安徽政府当局通过官方媒体一再表示,当局在疫情发现一个月之后才向公众发出明确警报,并不是迟报或隐瞒。中国有评论者哀叹中国公众知情权缺乏保障,因为即使是按照5月1号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阜阳市当局先是隐瞒,然后再向公众发出误导性信息的做法,也是合法的。

安徽阜阳EV71肠道病毒感染病是一种急性传染病。及时发现,公众及时得到警报,从而采取及时的隔离措施,是阻止这类传染病疫情大面积扩散的唯一途径。

*安徽重蹈萨斯覆辙?*

中国国内外的许多评论人士表示,中国这一次重蹈5年前萨斯病的覆辙。在萨斯疫情爆发之初,当局也是进行隐瞒保密,实行新闻封锁,然后散布假消息,要公众相信一切平安无事,结果导致疫情出现不应有的扩散,并扩散全世界。

在中国国内出现对阜阳当局的强烈批评声音之后,近日来,阜阳当局、安徽省当局,以及中国卫生部通过官方新闻媒体反复声明,阜阳以及安徽省并没有迟报瞒报,而是及时上报,及时发布信息,在疫情确诊的当天晚上就发布了有关的新闻。

当局所说的发布疫情信息及时,是指在阜阳市当局最初得到传染病疫情的一个月之后。在疫情扩散的那一个月里,当地报纸以及医院和托儿所奉命对疫情消息保持沉默。

*发布误导性信息可以吗?*

阜阳以及安徽省当局表示,确定病原需要时间,因此没有能更早地发布疫情警报。

但是,中国官方的新闻媒体没有解释,既然确定病原需要时间因此不能更早地发出警报,为什么阜阳市当局却在发布警报之前,对公众发布现在看来完全是误导性的信息?当地政府发出的误导性信息包括,只有“几个”儿童死亡,“几例”染病,而且不是传染病。

中国媒体报导说,在疫情流行之际,阜阳当地一些幼儿园根据政府的这种被批评为“谎言”误导性信息,要求一些已经疏散回家的儿童返回幼儿园,与此同时,还有患病儿童家长被要求保密。一个幼儿园的负责人说,“上级有安排,这件事情,不准乱说,谁说出去,谁丢饭碗”。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表示,安徽阜阳的问题典型地体现了政府权力缺乏公众监督和制约的问题。即使是实际情况跟阜阳当局所说的一样,假如是从“以民为本”的思考出发,阜阳当局也完全可以、也完全应当及早向公众发出警报。

他说:“拿不准的,比如说不能确定到底是萨斯,还是什么别的病,这都可以先存疑。但是,应当让大家采取防护措施,这应当摆在重中之重,应当把这个事情的真相告诉大家,就告诉大家,我现在还没有确认这到底是什么病,但是,全市的人民或全国的人民要对这个病加强防护。”

中国许多评论者强烈批评阜阳当局在疫情出现之后不但不及时向公众发布警报,反而散布“谎言”,“以谎言辟谣”,导致难以计数的儿童无端暴露于被传染的危险之中。

中国当局当年隐瞒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也就是萨斯疫情,导致疫情在当局的新闻封锁掩护下扩散全国和全世界,受到来自国内外的强烈批评。中国党政当局随后表示要做出改进,要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今天,也就是5月1号,中国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稳定”压倒一切*

但是,中国已经有评论家表示,“令人感到遗憾和震惊”的是,按照新法的规定,阜阳当局先是对公众隐瞒疫情信息,然后又对公众发布误导信息的做法完全可以说是合法行为。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表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的规定在保障公众知情权方面比以前的法规有所改进,但条例有关信息公开要受制于所谓的“社会稳定”的规定,给各级政府官员拒绝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压制不同意见提供了理由,使他们可以“社会稳定”为理由,合法地封锁涉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信息,打压抗议不公、寻求正义的声音。

他说:“所以是稳定压倒了正义,也压倒了人的生命。这种稳定其实最终会导致不稳定,导致群众对政府失去信任。”

对于阜阳市、安徽省在这次阜阳肠道病毒疫情扩散造成20人死亡的事件应当负有什么责任,中国有评论家指出,不应当让当地政府部门自证清白或自证其罪,应当有更权威更中立的调查,以便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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