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高官巨贪被判刑二十七年监禁

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贪污案宣判。澳门终审法院裁定欧文龙40项受贿、13项洗黑钱以及2项滥用职权的罪名成立,判刑27年,罚款24万元澳门币,另外充公2亿5千多万元现金和资产。澳币兑美元的汇率大约为八比一。

法官宣读裁决时表示,欧文龙的犯罪行为已经持续多年,直到被捕才没有继续下去。法官又表示,欧文龙把政府职务作为索取金钱的机器,损害公共利益,涉及的金额使人震惊,法官指责欧文龙贪得无厌,而且没有悔意,对澳门的形像造成负面影响。

*贪污犯案最高层官员*

50岁的欧文龙是澳门首位接受终审法院审判的主要官员,也是当地历来因为贪污被捕的最高层官员。他被控76多项受贿和清洗黑钱等罪名。法院在历时接近3个月的审讯过程中,先后传召90多名证人,呈上法庭的文件超过6000页,创下澳门司法界的纪录。

澳门帘政公署的起诉书表示,欧文龙在担任运输工务司司长的7年期间,干预公共工程的投标程序,使自己属意的建筑商中标,从中收取巨额贿款。他任内审批的41项大型工程为他带来2亿3千万澳门币的进账,其中严重超支8成,俗称“澳门蛋”的东亚运动会主场馆就为他带来超过5000万的利益。欧文龙又委托朋友和家人在外国开设多家空壳公司,处理贿款。

控方先后提出多项证据,指控欧文龙涉及不法交易,包括10本由这名前高官亲手撰写,纪录他和建筑商交易纪录的“友好手册”。欧文龙的电话纪录也显示,每当澳门有工程招标,他和涉案的建筑商有频密的联系,开标后有大笔资金流入由他操控的户口。

欧文龙面对指控大部分时间保持缄默,对于有否收受承建商的利益,只一律回答不记得或者不回应,也没有解释自己庞大财产的来源。

欧文龙案的多名涉案人物,包括他的爸爸、弟弟和多名澳门商人目前正接受审讯,不过欧文龙的太太在案发后失去踪影。她涉嫌和丈夫在外国开设多家空壳公司和多个户口,澳门廉署相信,她已经离开澳门。部分涉嫌贿赂欧文龙的商人,原定出任证人,后来也弃保潜逃。

*权力过大导致腐败*

澳门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吴国昌表示,根据澳门的土地法,土地应该透过公开投标出售,可是行政长官有权基于公众利益,豁免投标,这也是欧文龙案的真正关键。

他说:“行政长官拥有最大的权力本来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他不接受监察。以公共工程为例,立法会一直要求当地重大工程要经由立法会审议,但是行政长官一直抗拒,批地方面,虽然法律容许在特殊情况下豁免公开投标,但是不能把特殊变成惯性豁免,行政长官运用权力时往往侧重爱国爱澳商人的利益。”

吴国昌说,澳门政府早在两年前已向北京提出新的填海造地计划,但是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获得中央政府批准,这显示了澳门批地情况的漏洞,已经引起北京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