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窗口:种族偏见的法律后果

“九一一”恐怖事件之后,全美上下都加强了安检制度,特别是机场和公路的交通运输设施,对它们的安检更为严格。在这个过程中,检查部门和执法部门往往因为矫枉过正而被指责有种族偏见的现象。

*案例一:赛凯拉搭乘航班*

我们要介绍的第一起案子是在2003年圣诞节后不久发生在波士顿的洛根机场。案件的起因是佛罗里达州一名乘客以种族偏见为由到联邦法庭控告美国最大的航空公司之一美国航空公司。法庭的裁决不仅冲击了这个公司,而且影响到整个美国航运业。

约翰.塞凯拉(John Cerqueira)是一名电脑顾问。2003年12月28号,他到麻萨诸塞州探望父母之后,搭乘美航2237次航班返回自己在佛罗里达州的家。他一大清早就赶到波士顿洛根机场,在领取了登机票并经过安检之后,就向登机口走去。

根据塞凯拉自己的叙述,由于工作的需要,他经常乘飞机往返于美国各地,为了便于在飞机上使用手提电脑,他一般会到机场登机口的服务台要求把自己原来的座位改成靠近救生口的座位或者处在两个座舱之间的座位,因为那里地方宽畅一些。塞凯拉登机后找到了自己理想的座位,然后就开始在他的手提电脑上工作起来。

*飞机上受到检查*

之后,两名陌生的年轻男子在他旁边的两个座位坐下。这两个人的皮肤呈黄褐色,他们的眼睛和头发都是黑颜色的,而且还扎着马尾辫。他们讲话声音非常大,有时讲英语,有时又讲外国话。

塞凯拉因为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个国家来的,因此没有主动和他们寒喧。塞凯拉回忆说,当飞机服务人员通过广播让乘客关闭所有的电器设备后,他收起手提电脑便入睡了。不久,飞机服务人员把他叫醒,要求检查他和旁边另外两名男子的登机票。

*被警方视为怀疑对象*

塞凯拉说,检查后不多久,几名警察走上飞机,要求他们三人立即下机。

他说:“几分钟之后,飞机上来了几个警察,他们把我们带下飞机,同时没收了我的驾驶执照和另外两个人的护照。从早上7点到9点左右,警方把我们扣押起来,并且对我们进行了讯问。警方让我们交代是如何互相认识的,以及我们在飞机上做了什么事等。我们告诉警方,我们彼此互不相识。经过两个小时的讯问,警方把我们放了,并且告诉我们,美国航空公司会为我们重新安排航班。”

*美国航空公司拒绝重新安排航班*

据塞凯拉介绍,警察经过讯问发现,坐在他身边的两位乘客来自以色列,而他本人则是美籍葡萄牙人,他们对飞机安全不构成任何威胁。另外,美国航空公司对他们乘坐的这架班机进行了彻底检查,也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因此,警方决定释放他们。

之后,塞凯拉到美国航空公司的服务台要求重新安排航班,但是遭到对方的拒绝,理由是他在飞机上的表现“令他人不安”,但是美国航空公司没有解释所谓“令他人不安”的表现究竟是什么。

塞凯拉认为,美国航空公司是因为把他和其他两个人看成是一夥才把他赶下飞机的。

*航空公司的借口*

他说:“事实上,美航的报告记录可以证明,他们把我们三个人看作是一夥的,而且认为我们的外貌特徵有些相似。报告记录还提到,坐在我身边的另外两个人操有外国口音,有可能来自中东国家。美航记录甚至把我们说成是坐在靠近救生口座位上的三个‘外国人’。”

塞凯拉提到,“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之后发生了不少涉及种族偏见的案子。有些人认为,为了加强安全,不管采取什么样的严厉措施都不算过份。塞凯拉说,他并不反对加强安全。由于工作的需要,他很多时候都在空中飞行,因此安全对他来说也非常重要。但是,他认为,加强安全不应该成为掩盖航空公司非法行为的借口。

*塞凯拉起诉航空公司*

发生这次事件之后,塞凯拉聘请了首都华盛顿的律师迈克尔.柯克帕特里克(Michael T. Kirkpatric) 代表他起诉美国航空公司。柯克帕特里克律师在起诉状中提出,警方认定塞凯拉不构成安全威胁并将其释放之后,美国航空公司仍然拒绝为他重新安排航班,塞凯拉不得不到另外一家航空公司重新买了一张机票,第二天才返回佛罗里达的家中。

*律师指责航空公司种族偏见*

柯克帕特里克律师指出,因为塞凯拉的相貌看上去象中东人,美国航空公司就对他区别对待,这种做法构成了种族偏见。

他说:“因为工作的需要,塞凯拉经常乘飞机。他担心这类情况今后还有可能发生,这使他感到十分不安和惧怕。他怀疑美国航空公司把他赶下飞机,是因为他们错误地认为他是从中东来的。实际上他不是中东人,而是美籍葡萄牙人,只不过他的外貌使他看上去象中东人罢了。”

*美国航空公司提出反驳*

但是,美国航空公司否认了种族偏见的指控,并争辩说,塞凯拉在飞机起飞前后的表现使航空公司对飞机的安全产生担心,例如登机前塞凯拉在要求调换座位时对机组人员态度无理,而且不排队登机,登机以后长时间使用洗手间,在紧张的登机过程中假装入睡,以及在飞机服务人员介绍紧急出口的规定时做出不恰当的反应等等。

美国航空公司同时列举了其他两位乘客的一些异常表现。美国航空公司表示,基于上述情况,它有权不为塞凯拉重新安排航班。

*法庭裁决不利于美国航空公司*

塞凯拉起诉美国航空公司一案由麻萨诸塞州波士顿的联邦地区法院进行审理。陪审团裁定,美国航空公司的做法构成非法歧视,因此必须赔偿塞凯拉13万美元,同时为了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还要交付27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

塞凯拉非常感激陪审团做出的这个裁决。他说:“美国航空公司对我所遭遇的不公毫不理会,直到审判的最后一天,他们还申辩说,即使事情从头再来,他们还会采取同样的行动。 但是,陪审团做出给予我赔偿的裁决,媒体对这个案件也很关注,这些都会促使美国航空公司重新考虑应该如何处理民权以及乘客权利的问题。”

*法庭裁决的重要性及反应*

柯克帕特里克律师指出,“九一一”事件之后航空飞行中的种族偏见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在庭外得到解决,还有一些诉讼提出后就被法庭驳回。塞凯拉一案是这类案件中第一起得到陪审团裁决的案件。

柯克帕特里克律师认为,从这一点看,这个案子非常重要。

他说:“特别是‘九一一’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人们对安全和民权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争议。有些人提出,这两者之间是有冲突的,航空公司在为乘客提供服务方面有权把种族因素考虑在内。我们对此持相反的看法。我们认为,安全和民权之间没有冲突,航空公司不能因为担心安全而在没有充份理由的情况下对某些人区别对待。”

陪审团对塞凯拉一案做出裁决之后,美国航空公司拒绝接受任何媒体采访。但是,它在转发给我们的一份书面声明中指出:“我们尊重陪审团制度,但是对这个裁决却不予认同,因为这个裁决缺乏事实或法律基础。美国航空公司将对其它可能采取的法律行动做出评估。”

*案例二:警方拦截危地马拉非法移民*

2006年夏季的某一 天,罗德岛州警官恰伯特在执行公务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在换车道时没有打信号灯,于是他以违犯交通规则为由将面包车拦住。恰伯特警官发现,除了驾驶员之外,车上还坐着14个人。他检查了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和注册牌照后,要求所有乘客出示各自的身份证。经过检查,他发现,车上14名乘客是来自危地马拉的非法移民。于是,他把这些人押解到移民局,准备将他们递解出境。

*罗德岛州警方被指控种族偏见*

“美国民权联盟”罗得岛分部代表这14名危地马拉人对罗德岛州警方提出起诉。“美国民权联盟”指出,虽然这14名危地马拉人是非法移民,但是这和本案无关。“美国民权联盟”指称,罗德岛警方的行为违犯了宪法给予这些危地马拉人免受歧视和无理搜查及拘押的权利。

*美国民权联盟支持非法移民的宪法权利*

“美国民权联盟”罗得岛分部的主任史蒂文.布朗(Steven Brown)指出,恰伯特警官的做法构成了种族偏见,因为他根据这些人的相貌特徵和种族背景推断他们是可疑人员,并对他们实行搜查和扣押。

布朗说:“我们在起诉书中提出,警察没有权力扣押这些危地马拉人并要求他们出示身份证。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如果某人没有涉嫌从事不法行为,警察要求他出示身份证是违法的。目前,美国还没有全国身份证制度,人们不需要随时携带身份证。

“我们认为,恰伯特警官既然没有发现这些人有从事非法活动的嫌疑,那么他在核实驾驶员的驾驶执照和注册牌照后,就应该给他们放行。他不仅没有这样做,反而把这些危地马拉人押送到移民当局。他出于肤色和种族原因依仗执法权歧视这些人的做法构成了种族偏见。”

*罗德岛警方否认有种族偏见行为*

但是,罗德岛州警方否认了种族偏见的指控。罗德岛警方发言人史蒂文.奥唐奈表示,他们尊重“美国民权联盟”提起诉讼的权利。他提出,他们在对此事进行详实调查之后认定,恰伯特警官采取的行动是恰当的,而且是称职的。

奥唐奈还表示尊重法庭的诉讼程序。他说,在法庭没有就此案做出裁决之前,警方不发表任何评论。预计,美国移民当局会很快办理这14名危地马拉非法移民的递解出境手续。有关当局透露,2006年,美国递解出境了大约1万7千名危地马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