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告大陆记者三千万索赔变一元

台湾著名商人郭台铭在深圳的公司向上海记者提出索赔3千万元人民币的案子峰回路转,求偿数目变成了象征性的一元。观察人士说,这个诉讼案的提出和变化对中国建立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

台资设在大陆的富士康公司星期三发表公告,撤销对上海记者王佑、翁宝的财产冻结并追加报社作为诉讼对象。

*两记者资产被冻结*

早些时候,富士康公司控告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王佑、翁宝报导不实,损害公司的声誉,因此求偿三千万元人民币,并通过深圳法院冻结了两名记者的资产。

王佑和翁宝所服务的第一财经日报6月15日发表了《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报导。富士康认为,这篇报导有些内容,比如“招进来1000人,500人身体本来就有病”,“严重歪曲事实,侵害公司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富士康的子公司鸿富锦是这个案子的原告。富士康公司是台湾鸿海公司在大陆投资的高科技企业,拥有鸿海公司的是台湾科技首富郭台铭。

*中国媒体广泛报道*

富士康控告记者的案子引起了大陆新闻界的极大反弹,第一财经日报以及许多全国大媒体都大幅报导了这个案子。

富士康公司星期三发出了变动诉讼对象和撤销冻结记者资产的公告。富士康公司的法律顾问谷哮对中文部记者说:“我们公司对外发表了一份声明,表明了我们的态度。这个变化的原因就是希望大家不要把焦点关注到三千万的赔偿上,因为我们公司的目的并不是要赔偿金额,(而是)讨一个说法。”

富士康公司说,公司撤回了法律条文‘假扣押’中所要求的对被告财产的冻结,但为了追求真相,维护法律尊严,所以决定“并列第一财经日报社为被告,并要求被告赔偿人民币一元象征性赔偿金,以昭公理”。

*政治气氛复杂*

台湾中国时报报导,富士康改变态度,主要是大陆政治气氛比较复杂,“广东方面不想让上海方面觉得自己在落井下石,省委书记派‘大批国安’深入调查富士康所有底细,‘最终让富士康转向’”。

第一财经日报发言人杨柏国对中文部记者说:“首先我们觉得,富士康没有在原先那种诉讼三千万这条路上走下去,这个决定是很明智的。至于你说的诉讼标底现在由三千万改成一元钱,其实对富士康来说,三千万对它来说也不高,但对我们来说一块钱也不低。”

第一财经日报星期四凌晨第三次发表声明说,他们注意到了富士康诉讼立场的变化,同时保留“反诉和另行起诉的权利”。

对于这样一场引起轩然大波的商业名誉诉讼案,北京律师李和平说,这个案子原告被告是台湾大公司和大陆大媒体,很有代表意义。李和平说,关键在于,两名记者的报导是否事实,能够构成侵权,即便有些地方不够真实,是否要承担如此之大的责任。

李和平说,在中国,新闻侵权案如何起诉、起诉谁,都有规定,富士康开始起诉记者本人,想必是经过律师和法律专家的研究和讨论,深圳法院采取的措施,在法律上也无可厚非。

*李和平:应思考大陆新闻界为何反弹*

李和平说,大家应该思考的问题是告记者求偿三千万之后引起的效应。他说:“最有意思的是,郭台铭在台湾可以这样做,没有引起多大震动,在台湾可以成功,为什么在大陆就不能成功?为什么引起大陆新闻界这样强烈的反弹,引起社会各界如此的关注,这是很有意思的一个问题。”

李和平律师认为,这个案子反映了一个深层次的问题,那就是:中国的社会公平与和谐出了问题,广大劳工工资太低,待遇太差。他还说,另外一方面,中国的记者一致抨击台湾公司,反映出大陆新闻界和记者平时受审查和控制,早就憋了一肚子气,这次终于找到了一个出气的渠道和爆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