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公布了新的义务教育法,涉及了教育投入、均衡受教育的权利、免收学杂费和乱收学杂费等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专家认为,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社会的进步,但要真正落实,还需要加大政府体制的配套改革措施。
中国人大常委会上星期通过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这是现行的义务教育法自1986年颁布以来所做的第一次重大修改,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官方报纸在重要篇幅全文刊登了义务教育法修订版全文以及教育部官员的解释,各媒体广泛徵求民意,搜集民众的反馈意见。新的义务教育法将于今年9月1号起正式实施。
20年前颁布的现行义务教育法非常粗糙,基本上属于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的框架性宣示,远远不适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多年来,中国义务教育不义务的问题成为海内外舆论抨击的重点。教育资金投入不足成为影响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瓶颈,为了弥补资金缺口,许多地区都把负担转嫁给学生家庭,学校乱收费成为屡禁不止的社会问题。
*明确国家责任*
中国社会问题研究专家、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胡星斗说:“过去的义务教育法把义务教育的责任实际上是由家长而不是由国家来承担。这一次实际上就是明确国家对义务教育投入和管理的责任,比如说现在强调县一级统筹义务教育的经费,但是省一级政府也要承担责任。”
*不收学杂费*
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中小学生仍需要缴纳一定的杂费。实际情况却是,许多地区不但照样收学费,而且普遍把杂费提高到惊人的程度,结果在城市,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沉重;在农村,许多贫穷家庭的子女根本上不起学。
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教育部官员介绍说,今年春季开学时,西部农村地区的5千万学生的学杂费已经全部免除,明年春季开学时,免费义务教育将推广到中部和东部地区,全国农村所有孩子的学杂费将全部免除,并且将尽早地把这种规定落实到城市地区。
*关键是拨款*
胡星斗教授认为,落实名符其实的义务教育的关键是政府教育资金的投入。
他说:“我们这些年经济发展了,但是教育的投入占GDP的比例实际上还在下降,从前30年的百分之三点几下降到现在的百分之二点几了。当然有人解释说,这是因为经济发展太快了,教育投入不可能增长那么快。但是中国人均教育经费在世界上的排名非常落后却是事实。”
胡星斗教授告诉记者,中国经济的长足发展使政府加大教育投入成为可能,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应当落到实处。
*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
新的义务教育法另一个引入注目的亮点是每个人都有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权利。修订后的法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在编制预算时,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学校间办学条件的差距,要实行把教育资金的投入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
根据新法律,各地区禁止把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同一学校内不得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专家预测,在现有以升学率为目标的教育体制之内,这种促进学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恐怕实行起来有很大阻力。但是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说,必须要把均衡的义务教育列为发展方向,因为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他说:“想当年在五、六十年代,日本和韩国都有这种重点班,但是七、八十年代之后,像韩国就已经开始实行所谓均衡教育,平衡城乡之间的教育、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教育差距,实行一种公平的教育、民主的教育。”
胡星斗教授表示,新的义务教育法标志着中国社会的进步,但是要具体落实,还需要各级政府更新观念,尤其要加大政府体制的配套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