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北国家安全部门星期四强行把正在老家探望父亲的网络作家杜导斌带走。2003年11月,湖北当局以杜导斌在互联网上发表批评文章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正式逮捕了他,后来把他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杜导斌星期四前往老家湖北黄陂探望年过八旬的父亲,他已经两年多没有跟身体不好的父亲见面了。但是杜导斌跟父亲相聚不到半天,湖北国家安全部门就派人把杜导斌从老家带走,把他送回他工作单位所在地湖北孝感应城。
*杜导斌抗议侵犯人身自由行为*
杜导斌表示,尽管当地国家安全部门人员对杜导斌相当客气,甚至在带走他的时候,还送给他家人礼物,但他仍然对湖北国家安全部门这种侵犯他人身自由、让他不能在中国人最重视团聚的春节期间跟父亲欢畅团聚、给他父亲和他本人造成精神伤害的做法表示强烈抗议。
杜导斌表示,他本人对湖北国家安全部门那些具体办事人员没有什么意见,但是他依然要提出抗议。首先,他认为湖北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年对他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判决是违法的。杜导斌说:“首先,对我的判决就是违宪的、非法的。我一直在上诉、申诉。我认为我是无罪的。强加给我判决,再依据这个判决实施法庭对我的监管、画地为牢,这本身不但是侵犯了我的人权,也是违反了中国的宪法。”
湖北孝感公安机关2003年10月逮捕杜导斌,在中国和国际社会引起关注。国际人权和媒体权益组织都提到过杜导斌的案例。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4年对杜导斌做出一审刑事判决,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杜导斌随后提出了上诉和申诉。
*法院对杜导斌申诉置之不理*
在应城市医疗保险局工作的杜导斌表示,检察机关以断章取义的方式,从他发表的一百五十多万字的文章中,摘出批评中国当今国家政权“专制、暴力、苛政、不公、腐败”,“早已丧失代表正义的资质了”、“现在的政府是不合法的政府”等一百多字,认定他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表示,法庭做出罪名成立的判决,显然是违法法理,违反国际人权准则,也违反中国的宪法。
杜导斌说,即使是根据湖北孝感检察机关那些断章取义的话来判断他,他也只是表达他的个人观点、个人的道德判断而已,而一个公民有权表达自己的个人观点、个人的道德判断,这是国际人权公约和中国宪法明文保障的权利。
杜导斌通过电话对中文部说,孝感市中级法院对他的一审判决以及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他的申诉至今置之不理,这些做法都违反中国现行的明文法律规定和中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