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的定义在香港惹争议 (04年2月13日)  - 2004-02-15

中国政府在回应香港的政制发展时明确表示, 港人治港是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 而香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星期三在立法会汇报北京访问行程的工作情况时表示, 中国中央的官员质疑, 不支持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香港人是不爱国。

*张文光要求北京当局解释“爱国者”的定义*

何谓“爱国者”,在香港惹起广泛争议。 立法会议员张文光要求北京当局解释“爱国者”的定义。

张文光说:“请问中央有没有解释爱祖国, 爱香港的定义是什么, 中央有没有提及相信香港人士爱国爱港的,他们是有能力选出爱国爱港的人去治理香港呢?”

中国内地法律专家, 前基本法起草委员萧蔚云就为爱国下了一个定义。

萧蔚云说:“爱国就是爱中华人民共和国, 爱祖国, 爱香港。 这意思, 过去邓小平先生不是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吗?”

至于反对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人是否不爱国,萧蔚云就表示, 要再研究。

*曾宪梓点名指一些民主派人士不是爱国者*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曾宪梓就表示, 不是所有反对23条的人都不爱国, 但是组织反23条立法的人就一定不爱国。 他又点名批评一些民主派人士绝对不是爱国者。

曾宪梓说:“司徒华、 李柱铭、 张文光, 这些死硬民主派, 其实不是搞民主, 民主党只是他们的名字。 他们所做的事情, 到今时今日,我绝对不认同他们是爱国者。发起组织反二十三条的领袖, 我肯定他们不是爱国者, 因为国家安全法都可以反对, 都可以不许通过。”

*学者认为“爱国者”定义难定*

香港大学社会科学院院长邓特抗认为, 香港人比较难掌握何谓“爱国者”, 他建议以法律程序解决这个问题。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表示, 不应该再花时间争论有关的问题,反而应该及早就政制改革展开实质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