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从私人手中租借钓鱼岛 - 2003-01-01

日本主要报纸《读卖新闻》报导,日本政府从私人地主租借了尖阁列岛当中的三个小岛。中国称这五个位于台湾和琉球群岛之间的小岛为钓鱼岛群岛,台湾称之为钓鱼台。日本、中国和台湾都声称对这些岛屿拥有主权。

《读卖新闻》报导,日本政府去年10月以每年大约2200万日元、也就是大约19万美元的租金,从一位冲绳私人地主那里租借了尖阁列岛当中的三个岛屿。《读卖新闻》的报导说:“政府出于领土问题的考虑租借私有土地的例子在过去的日本还没有出现过。可以说,这显示了日本政府要在尖阁列岛问题上采取断然措施强化政府管理。”

据读卖新闻的调查,日本政府租借的三个岛屿分别是日本所说的“鱼钓岛”“南小岛”和“北小岛。”另外一个小岛“久场岛”也是私人拥有的,目前还没有租赁权登记。还有一个小岛“大正岛”属于国有地。七十年代初,日本、中国和台湾围绕这些小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产生了激烈的争议。当时有报导说,那些小岛周围的海域蕴含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矿藏。东京和北京在1972实现邦交正常化的时候,双方曾原则上同意“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1996年,日本政府准许一个日本极端民族主义团体在那里登陆、并设立一个灯塔。1997年,香港一些抗议者乘船试图在那里登陆,以伸张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香港的抗议船被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船只阻挡,没能靠近岛屿。一位抗议者跳船,溺水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