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法院批准扣押日公司资产赔偿韩被征劳工

二战期间被日本钢铁公司新日铁住金强制劳役的李春希(中坐者), 2018年10月30日在首尔最高法院外。他身前的横幅写着:“新日铁住金应赔偿并向强迫劳动的受害者道歉”。

在韩国最高法院去年10月底终审判决日本的“新日铁住金”对韩国原被征劳工赔偿后,韩国大邱地方法院1月8日表示已经批准原告律师提出的扣押该公司在韩国国内资产的申请。日本政府表示在密切观察事态发展。

日本共同社星期二报道,法庭已向新日铁住金与韩国钢铁巨头浦项钢铁在韩国成立的合资公司“PNR” 邮寄了裁决。新日铁住金持有该合资公司百分之30的股份,市值约一千万美元。新日铁住金可以对决定提出异议,实际执行资产扣押的日期尚不明确。

韩国最高法院去年10月30日勒令新日铁住金向4位在日本殖民朝鲜半岛期间被强征的劳工支付4亿韩元,相当于35万美元。

原告代理人12月4日前往东京的新日铁住金总部,要求就赔偿方式进行磋商。不过,到了12月24日原告设定的回复期限,该公司没有答复。原告方随后于31日向法庭申请资产扣押。

日本政府坚持有关韩国人个人索赔权的问题已经通过1965年两国签署的《日韩请求权协定》得到“完全和彻底”的解决,并着手准备执行资产扣押时的对抗措施,考虑一旦韩国政府准备扣押资产,要求基于《请求权协定》同韩国进行首次磋商。

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星期天表示,已经指令有关部门考虑基于国际法的具体回应措施。尽管他没有具体详谈,但日本一个政府消息表示,其中一个措施包括将案件提交给国际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