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总统上台后为整顿政治道德体系而推行的“抽干沼泽”行动波及美国政商等各个领域,而举报人制度为之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实施了近六年的举报人项目不仅遏制了受联邦证券法管辖的公司的违法行为,也为其它政府机构的举报人制度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样板。
高院决定举报人资格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1月27日就“数字地产信托公司起诉索默斯”一案(Digital Realty Trust Inc.vs Sommers)进行听审。数字地产信托公司位于旧金山,是一家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索默斯是该公司的前副总裁。
索默斯称,他因为向高层主管反映公司违反国会2002年通过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而被公司解雇。该法律旨在保护投资人免受公司可能的欺诈性财务活动。索默斯提起讼依据的是国会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
该法案第21F条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向其提供第一手信息举报违反证券法或SEC规则的举报人提供保护。如果举报促使监管行动成功实施并产生100万美元以上的罚款,举报人可获得罚金的10%到30%作为奖励。
问题是,第21F条是否可以延伸到只在公司内部,而没有向SEC举报的人,换言之,在公司内部进行举报者是否同样可以受到《多德-弗兰克法案》的保护?之前,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在索默斯一案中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之后,“数字地产信托公司”提出上诉称,索默斯在被解雇之前没有向SEC提出申诉,不符合该法案所定义的举报人资格,因此无法享受该条款的保护。联邦最高法院在此案中要解决的是哪些人符合举报人资格的问题。预计,法庭将在2018年6月之前就此案做出对全美具有约束力的终审判决。
判决使公司进退维谷
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举报者办公室主任肖恩·麦克西(Sean McKessy)认为,数字地产信托公司的诉讼有可能产生对它自己和雇主不利的结果。
他说:“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公司所做的是迫使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一个在我看来最终会对它自己不利的判决,从而导致一个局面发生:公司雇员和前雇员即使不被引导,也会被鼓励去越过内部申诉机制,直接向SEC举报。”
格里格·基廷(Greg Keating)2012年到2016年间在联邦保护举报人顾问委员会工作,目前是华盛顿市的执业律师。他认为,无论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如何,都将使受到SEC法规和条例管辖的私营公司处于进退维谷的局面。
基廷说:“如果法庭采用狭义的解释,判定只有向SEC举报者才(受到保护),那么结果很可能会是,律师会告诉希望得到法律保护并领取奖金的个人说:不要在公司内部举报,要到SEC那里去举报。我认为,这不是雇主们希望看到的结果,他们宁可雇员们向他们提出申诉,使问题在公司内部得到处理和解决,而不是每出现一个问题,就不得不受到SEC更正式的监督。”
基廷说,反过来,如果法庭采用广义的解释。也会令雇主担忧,因为这会使更多雇员受到《多德-弗兰克法案》第21F条的保护。加之这个法律规定雇员提起诉讼的时效期为6年,因此,雇主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会增加很多。
川普政府支持举报人
川普总统本人多次公开批评政府中的“告密者”,但是却坚决支持“举报人”。专家指出,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采取非法手段泄密,危害国家和政府利益,后者依照法律行事,揭露包括政府在内的各个领域里的黑暗面。
2017年9月,川普总统在联合国大会上的首次演讲中呼吁该机构采取行动保护举报人,并对各级管理层实施问责。同年10月26日,他又签署“科克帕特里克医生举报人保护法案”,使之成为法律。该法律旨在为检举联邦政府内浪费、欺诈和滥用职权问题的联邦雇员提供额外保护,提高对联邦举报人保护的认识,加强问责并要求对举报者进行报复的主管人员进行纪律处分。
在“数字地产信托公司起诉索默斯”一案中,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17年10月分别向联邦最高法院递交了法庭之友陈述书说,无论举报人是否向SEC举报,都应得到《多德-弗兰克法案》第21F条的保护。
前联邦保护举报人顾问委员会官员格里格·基廷表示,虽然川普政府的政策表现出不可预测性,他希望SEC的举报人项目在川普任内能够继续下去。
他说:“川普总统在竞选时誓言要抽干华府和华尔街的沼泽。这表明,他可能会继续支持保护举报人制度,惩治违规的公司。这么一个几乎获得一致好评且极其成功的政府项目通常不会有被削减资金或缩小规模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