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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于诋毁和污蔑中医药将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引起了巨大争议。北京把中医单独列为保护对象目的何在?如何区分诋毁和批评?是否又会重演鸿茅药酒跨省抓捕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