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正在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部分毒疫苗受害者家长日前向人大提交建议书,要求设立专项基金救助有毒疫苗的受害者等具体意见,同时谴责基层推诿塞责现象。
星期一(1月28日)上午,毒疫苗受害儿童家长李新等人,前往全国人大位于天安门附近的办公地点,为正在审议的《疫苗管理法草案》递交建议书。中国人大网显示,这项由国务院下属药监局提交的管理法的征求意见期为2018年1月4日至2月3日。李新等人希望赶在截至日期前提交相关建议。
不过,由于全国人大对外接待部门不在天安门广场附近,李新等人在现场未能将建议书交给人大官员手里,而是通过邮寄将建议书送出,完成了具有象征性的维权行动。
李新对美国之音说:“跟我去的有三个家长。我们去了人大常委会办公楼那里,那里没有传达室。我们问武警,他说不知道。我们没有找到能够接受材料的地方。就在附近的邮局,因为别的家长没有邮寄,于是材料上写上他们的名字,通过EMS寄出。我们的行动是有些象征性,其实,我想当面交心里更放心一点。”
中国人大网有关疫苗管理法草案说,为规范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保障和促进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的议案。草案总结法律法规实施经验,汲取问题疫苗案件教训,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不过,这项人大有关立法并没有提到如何处理迄今已受害的儿童。
对此,毒疫苗受害儿童家长何方美对美国之音说:“人大出台了一个征求意见稿,我们看了一下,他们只是针对疫苗的管理,而没有针对疫苗伤害的补偿。所以我们提出这样一个意见书,希望他们成立一个基金会,来对这些孩子就医后期生存保障(做出安排)。”
谈到其子的目前状况,何方美说:“我孩子的状况啊,唉啊,她不会坐了,吃饭拿勺子握不了,更不会走路,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啦。好好的孩子,你说怎么办?(记者:孩子多大?)生病的时候一年十个月,现在都两岁半了。”
有报道说,何方美的女儿接种疫苗后,患上灰质脊椎炎,但是却被说成是“偶合症”。正在北京递交意见书的李新说,意见书还包括由独立的第三方对有毒疫苗受害儿童病情进行鉴定,而不是由隶属政府医疗系统的单位进行,以确保相对公正性。
何方美补充说,有毒疫苗受害儿童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医疗照顾将是家长无比沉重的负担。她不否认,国家为此而立法的努力,不过,她对地方政府的作为尤其不满。
她说:“对对对,关键是我现在在老家,他们(地方政府)说有诚意跟我谈,都是骗人的。怎么说呢?我们大陆这边有大病救助,但是不多。我们花了几十万,他们只给几千块。镇保委书记说给我一个救助方案,实际就是把每个大病病人该有的福利和疫苗救助混为一谈。我要讲的是,这是杯水车薪。民政部门这一块是另外一块,疫苗这一块是另外一块。怎么能混在一块谈呢,对不对?”
记者联系到何方美所在村村长张文。张村长表示:“我们村子里办了一个临时救助,材料已经递到上边了,正在往下批复呢。(记者:什么时候能够批下来?)不知道。材料上个星期递上去的。(记者:里面也有什么具体内容?能简单说两句吗?)。。。。。。”
另外,李新说,这次向人大投书的维权行动是小规模进行的,为的是减少不必要的干扰,以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