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3日与出席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美国总统奥巴马举行会晤时,在反恐合作方面谈到“美方根据美13224号行政令将‘东伊运’列为恐怖组织并支持将该组织列入联合国1267委员会综合制裁清单,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报道中提到的13224号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13224),是美国总统布什在9·11恐怖主义袭击之后,于2001年9月23日颁布的行政命令。颁布13224号行政命令是美国政府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主义个人的方式之一。另一方式是美国国务院制定的外国恐怖主义组织(Foreign Terrorist Organizations, FTO)名单。中国所称的“东伊运”不在后者的名单上。
美国国务院的官方解释说,美国有两个指定恐怖主义组织和个人的权威机构。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有关组织可以被指定“外国恐怖主义组织”。根据13224号行政命令,更广泛的实体,包括恐怖组织、作为恐怖主义组织一部分行动的个人、以及提供资金者和掩护公司在内的其他实体,可以被指定为“特别指定全球恐怖分子”(SDGT)。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ETIM)2002年9月被列为“特别指定全球恐怖主义实体”,并从未将其从这一名单上除名。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9月7日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美方目前并没有与中国达成将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定为“外国恐怖组织”(FTO)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