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中国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美中外交口水战,最近又延伸到法律界。美国佛罗里达州一家律所的律师最近代表5名美国原告起诉中国6名被告,要求民事赔偿。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打这场官司在法律上可行。也有法律人士担心,涉及两个国家的官司存在法律障碍,可能会影响最终的结果。
集体民事赔偿
罗根·埃尔特斯等4位佛罗里达州居民以及一家体育训练中心3月13日向美国迈阿密联邦法院递交诉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卫生部、民政部、应急管理部、湖北省政府以及武汉市政府提出控告。这是武汉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首宗控告中国政府隐瞒疫情的民事求偿案件。
5位原告共同委托伯曼法律集团(The Berman Law Group)代理他们打这场官司,索赔金额达数十亿美元。
佛罗里达州伯曼法律集团成立于2008年,该集团律师马修·摩尔是原告的代理律师。马修专门代理集体诉讼案子,从业超过10年。
涉嫌隐瞒疫情构成公众滋扰
这起集体诉讼的原告指控中国没有能够更迅速地通报及遏制武汉肺炎,或未能披露确切疫情数字,实际是在武汉市及邻近地区制造了“相当庞大的病毒培养皿”,引发全球性“武汉肺炎”疫情。
这起诉讼指责中国被告方“从事超危险活动”,构成过失行为,给原告造成精神痛苦,构成公众滋扰,被告负有严格责任。
截至目前,美国有15个州和两个海外领地获特朗普总统的批准,进入重大灾难状态;至少已有26个州下令要求民众在家避疫。预计,到本月底,全美将有超过2.25亿人被要求待在家中,约占美国人口至少三分之二。
美国劳工部3月27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3月21日当周初次申请失业金人数录得328万,是前一周的近12倍。
特朗普总统最近在记者会上不止一次提醒,如果美国因为疫情无限期停摆,将会出现自杀激增、滥用药物等诸多问题。
诉状中表示,中国政府等这些“被告们”明知疫情很严重,却为了巩固经济利益,隐匿疫情、低报确诊数,进而拖延对疫情的防控。
摩尔律师说,中国和武汉的各种政府机构在信息公开之前就已经掌握了真实的信息,这些信息被压制了,他们本可以采取一些步骤。特别是在武汉,这个事件本来可以得到阻止,防止这场大流行。现在它已经蔓延到全球,病毒在造成伤害。
摩尔律师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表示,这起集体诉讼官司的目的就是,要求被告方赔偿因被告过失行为而给原告方造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
这起集体诉讼涉及到的被告方是外国政府,诉讼行动是否可行?摩尔律师告诉美国之音,他代理的案子符合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的规定,即,允许原告起诉一个影响他作为美国公民的外国独立国家。
摩尔:法律上可行
这种影响具体到摩尔律师代理的这个案子上,主要表现在原告受到的侵权伤害。侵权过失有传统侵权过失,指的是某人因他人的行为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另外一种侵权过失是一个外国主权国家的行为与某种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外国主权与在美国造成直接影响的某种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摩尔律师说,法律肯定允许他们提起诉讼。
摩尔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代理这件集体诉讼案,并不是针对中国人民,而是需要有人对世界正在受到的浩劫负责。
要赢得官司需要大量举证。摩尔律师表示,他们的投诉主要针对隐瞒相关信息。如果事实证明武汉第一个病人的确是11月被确诊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那么武汉8名医生1月初因讨论肺炎疫情被训诫就是一种压制。 武汉市在1月18日举办了一个有4万人参加的大型节日庆祝活动,要知道这种病毒很容易在人与人之间传播,非常危险。
香港《南华早报》3月13日报道,他们看到的一份中国官方资料显示,2019年11月17日湖北省一名55岁病人确诊感染Covid-19病毒,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确诊者。该报认为,他们看到的这份文件可能有助于科学家追踪这种疾病的传播,并有可能确定它的源头。但官方资料未有公开他是否是“零号病人”,不排除第一宗病例更早发现。这份资料显示,到2019年的最后一天,确诊病例的数量已经上升到266例,而在2020年的第一天,这一数字为381例。
世界卫生组织1月12日在其网站发布的中国新冠病毒最新通报中这样写道,“根据中国有关部门今年1月11日和12日向世卫组织提供的信息,武汉市已初步诊断4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世卫组织引用中国政府的报告称,没有明确证据表明这种病毒易于在人与人之间传播。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网站的信息,中国第一例确诊的Covid-19病例是在12月8日,不过南华早报说,该全球机构并不追踪疾病本身,而是依赖各国提供此类信息。
武汉金银潭医院的医生今年1月24日在医学杂志《柳叶刀》上发表的一篇报告称,已知的第一例感染日期为去年12月1日。金银潭医院治疗了一些最早的患者。
据武汉市卫健委1月11日的情况发布,这次武汉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发病全部在2019年12月8日到2020年1月2日之间。自2020年1月3日以后,临床和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没有发现新感染发病的病人。
武汉江岸区百步亭社区1月18日举办“万家宴”,超过4万个家庭参加。随后一个星期,武汉疫情迅速恶化。中国呼吸病学专家钟南山1月20日表示,武汉新冠病毒肺炎“肯定有人传人现象”。武汉在1月23日午夜起实施“封城”,停运武汉各种交通运输,市民必须居家不得离开武汉。
间接证据有助立案
摩尔律师表示,他们不可能做到让一些证人到法庭作证,比如无法让解放军的将军作证,让他们承认是他们向世界释放了病毒。摩尔律师说,在民事诉讼中,好在法律并不总是要求直接证据,可以有间接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就可以立案。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得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他说,如果没有信心,是不会接受委托的。这不是一件小事。这是一项巨大的事业。他说,他们正在起诉一个世界超级大国,这是一项昂贵而严格的任务。如果没有强烈地意识到是对的,就不会这么做。
前中国维权律师,现在是纽约城市大学亨特学院兼任教授的滕彪对美国之音表示,美国公民集体诉讼中国政府等被告,有可能在法院走下去,理论上是可行的。
但另一方面他说:“我猜测中国是不会派律师或者派代表出庭应诉,如果法院裁决中国被告方赔偿原告,中国为了脸面也不会执行裁决,去赔偿,而是可能会采用外交手段,把案子拖延过去。”
滕彪认为,跟外国政府打官司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存在若干障碍,其中一个障碍是“送达”问题,就是将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送交被告方的行为。“送达”是美国法院的立案标准,就是说原告或者原告律师把法律文书送到法院之后,如果没有送达给被告方,或者被告方不愿意接收,就不能视同为通常所理解的立案。根据美国1976年的《外国政府的豁免法规定》,任何一个诉讼文书必须要送达到外交部长的手上,才视同为送达这个国家。
滕彪教授提到的另外一个障碍就是国家主权豁免。通俗说就是国家行为不受外国法院管辖,主权豁免原则是全球通用的。他认为,中国被告可以用主权豁免原则拒绝应诉。
中国律师梁旭光“反击”,起诉美国各级政府
在美国律师代理对中国政府发出集体诉讼之后一个星期,中国武汉律师梁旭光3月20日以“武汉公民”的名义向武汉中级法院提诉美国联邦政府、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美国国防部及美国军事体育理事会。控罪指“美军把病毒带到了武汉”,要求美国四“被告”赔偿其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20万元人民币,并在媒体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等。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3月12日连续发推文指控美国军方去年军运会期间把新冠病毒带到了武汉,并称"美国要透明!要公开数据!美国欠我们一个解释!"
中国司法观察网站3月25日刊发评论文章,题目是“武汉律师就COVID-19起诉美国政府?在中国,法律障碍可能浮出水面”。这里的法律障碍指的是,中国坚持绝对豁免权原则。根据这一立场,美国与其他任何国家一样,在中国享有主权豁免权。这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及其财产在中国法院享有绝对豁免权,包括绝对管辖权豁免权。即未经外国同意,对其提起的诉讼不予受理。
评论还说,武汉法院不能根据自己的自由裁量权受理此案,而应征求最高人民法院(SPC)的指示。
国家豁免权亦称国家主权豁免,由于它往往是以国家财产的豁免问题被提出来,所以通常又称之为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它是指在国际交往中,一个国家及其财产未经其明示同意免受其他国家的司法管辖和执行。
旅美学者、中国人权律师陈建刚以他个人的经历谈中国公民个人起诉外国政府。他认为,梁旭光起诉美国政府等几个被告,“就是一场由政治势力在背后导演的闹剧。因为,现时中你在中国连一个乡政府都不能起诉,反而起诉美国政府,这显然是龌龊的闹剧”。
陈建刚提到他的几个律师朋友说,武汉这位原告把美国被告的信息好像至少有几条都写错了。他认为,这样操作可能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给自己留一个爱国者的名号,同时由于信息有错误,自然也就无法继续走法律程序。所以,这就是一场闹剧。
陈建刚是中国人权律师团队志愿组成的“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成员。这个法律团队不久前宣布为武汉肺炎患者及其家属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法律帮助。不过陈建刚说,他们的行动目前没有明显进展,因为请求援助的武汉受害人寥寥无几。因为全国各地司法局有规定,包括不许当事人和律师讨论疫情相关的赔偿。
美国之音向中国司法观察网站3月25日评论文章的两名作者分别发电邮,希望询问相关法律问题,不过没有得到回复。美国之音还通过电邮希望跟梁旭光律师联系,了解诉案的最新进展,也没有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