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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4:59 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台公民团体:民意代表前往对岸将成为中国监控对象


台湾公民监督国会联盟2020年7月9日召开一场因应香港国安法的 记者会
台湾公民监督国会联盟2020年7月9日召开一场因应香港国安法的 记者会

港版国安法生效之后,未来台湾的民意代表及公民前往中港澳地区是否会轻易触法引发台湾各界的关注。

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星期四表示,港版国安法生效之后,台湾民众如果要赴中国及港澳地区,应该审慎评估,如果有疑虑,建议避免前往。

邱垂正还说,该法对于所谓“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处以极重的刑责,这种“以言入罪、无限上纲及全球适用”的规定,让外界惊愕并高度质疑。

邱垂正指出,该法第43条的实施细则定义模糊、浮滥,容易陷人于罪且严重违反人权与法治,包括授权警方无法院手令可直接进行搜查、监听通信,合理怀疑违法即可要求删除网络信息,限制离开香港,要求提供在港活动资料,甚至冻结充公个人财产,否则将面临罚款及6个月到2年不等的监禁。这些作为已经严重侵犯人身自由、财产权、隐私权、通信自由、商业秘密,形同无限扩权的思想审查。

台湾民代监控对象

台湾民间团体公民监督国会联盟星期四举行一场名为“香港国安法来袭 议员考察无法管 未来恐成人质!”记者会,该联盟执行长张宏林表示,根据统计,2018年台湾地方县市议员有高达4成出国考察都选择中港澳地区,在港版国安法生效之后,他们都有可能成为中国监控的对象。

他说:“未来我们这些民意代表还傻傻分不清过去的话,就有可能依照相关法规,有可能被拘留,被要求提供相关情资,如果不提供,就会变成人质,有可能被扣留。”

张宏林还说,台湾政府应该尽速立法规范,提醒政治人物及政治组织前往中港澳地区将很有可能触犯港版国安法。

根据该法规定,香港保安局局长和警务处处长可以要求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外国和台湾代理人提供涉港活动的资料,如不提供,或资料虚假不实、不正确或不完整,即属犯罪行为,可罚款或监禁。

相关行程事先通报

中央大学副教授曾建元还在这场记者会上表示,面对香港国安法风暴来袭,台湾的民意代表在对岸从事公务或私人活动时,必须更加小心谨慎。

他说:“因为攸关国家安全,所以希望未来立法委员出国考察,如果是到对台湾有重大敌意的,而且很容易造成另外一次李明哲事件的香港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考察行程应该事先通报,万一有状况的时候,我们也知道如何进行抢救。”

曾建元还指出,台湾民意代表从对岸考察回来之后,应该提交报告接受监督,除了尊重自己的职权也是尽到对国家忠诚的义务。

政府尽早提出因应措施

此前,台湾在野党时代力量也召开一场名为“面对港府国安恶法,你我都是李明哲”记者会,该党主席徐永明表示,开这场记者会就面临了是否触犯港版国安法的问题,并形成境外白色恐怖影响台湾的言论自由,造成台湾政党分化及内部自我言论审查等情况,政府应该尽早提出因应作为。

台湾总统蔡英文日前接受媒体询问表示,如果港版国安法对台湾造成伤害,或有不合理的现象,台湾会考虑反制措施,也希望不只是执政者,所有政党都应该面对这项法律所带来的伤害。

台湾前民进党党工、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2017年3月入境中国后失踪,5月中国政府称其因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逮捕,9月法庭宣判5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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