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府宣布,9月3日起禁止爱奇艺和腾讯等中国大陆公司在台湾代理经营网络视听服务。
台湾经济部18日发布预告通知说,北京爱奇艺科技公司2016年申请来台设置子公司,可台湾规划经营的网络视听服务并不对中国大陆公司开放,因此未获批准,但网络视听服务(OTT-TV)业务可以通过网络在台违法落地。通知说,为防止爱奇艺和腾讯等大陆公司通过代理或经销等迂回方式在台湾非法经营,经行政院相关部会会商,依据《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第23条第2项的规定,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8月18日发布预告,禁止台湾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为大陆地区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提供代理和经销服务,或从事网络视听服务极其中间投入或相关商业服务。预告期为14天,将于9月1日期满。
通知说,预告期满后,规定将在9月3日正式执行,违者将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86条第4项规定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