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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3:35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美解密对台军售、六项保证电报,史达伟:因北京有习惯扭曲历史事实


美国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史达伟
美国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史达伟

美国政府正式解密1982年里根总统在与中国发表《八一七联合公报》前涉及台湾的两个机密电报,一个是对八一七公报中关于对台军售内容的解释,另一个是关于给台湾的六项保证。国务院亚太助卿史达伟说,由于北京“有一个习惯扭曲它”,因此有必要经常去回顾并查阅这些事实。

美国国务院亚太助卿史达伟(David Stilwell) 星期一(8月31日)说,继去年美国将里根总统“六项保证”备忘录解密后,美国政府又将两个与台湾有关的机密电报解密,他鼓励大家到美国在台协会网站上去看这两个电报的内容。

史达伟在华盛顿传统基金会举办的美台经济合作网络会议上宣布这个消息,美国在台协会(AIT)当天已经在其网站上公布由白宫国安顾问奥布莱恩(Robert O’Brien)在今年7月20日解密的关于八一七公报及“六项保证”的机密电报。

史达伟说,去年美国已经公布里根总统1982年8月所写的备忘录,内容在于强调“美国同意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全然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诺持续和平解决与台湾的分歧为前提。此外,重要的是,美国对台提供武器的性能与数量完全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构成的威胁而定。”

他说,回顾像这样的历史极为重要,“因为北京有一个习惯要扭曲(distort)它,因此我们应该尽可能经常回去查阅那些事实。”

“那些事实很清楚。美国长期以来维持一个中国政策,这不同于北京的‘一个中国原则’,中国共产党在一中原则下宣示对台湾的主权。美国对台湾的主权不持立场。”

史达伟表示, “美国的根本利益,是台湾问题(the Taiwan question)必须在不受胁迫并以台海两岸人民都能接受的方式下和平解决,如北京所承诺的”,与此同时,美国也和台北维持广泛、紧密和友善的非官方关系,包括依据《台湾关系法》承诺协助台湾自卫。

史达伟强调,美国完全没有改变长期以来的政策。美国正在做的,是在与台湾的交往上“做一些非常重要的更新,以更好地反映那些政策并对形势的变化作出回应。那些调整非常重要,不过仍然在我们的一个中国政策界线内。”

对于美国为何“被迫”(compelled)要更新对台政策,史达伟说,这是出于两个原因。

首先是北京对地区和平稳定与日俱增的威胁。他说,中国共产党对台湾的外交孤立、军事威胁、网络攻击和经济施压等,那些行动挑战西太平洋的和平稳定,而地区和平稳定是美国的重大利益:“让我们搞清楚,这些破坏稳定的行动是来自北京,不是台北或华盛顿。”

其次,就是美国只是要反映美台日渐深化的关系,“我们与台湾的关系不是我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双边关系的附属。我们与台湾的友谊与合作是独自一体的,源自于对彼此的共享价值、文化好感、商业和经济关系。”

关于两个解密的电报,第一个是与八一七公报有关的“台湾军售”(Taiwan Arms Sales)电报,这是1982年7月10日由时任国务院副国务卿(Under Secretary)劳伦斯·伊戈伯格(Lawrence Eagleburger)“在白宫战情室”(The Situation Room)单位名称下发给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James Lilley)的电文,内容是关于美中两国将在当年8月17日发表的联合声明中有关美国在对台军售立场上的细节。

“八一七公报”电报
“八一七公报”电报

电文说,这是里根总统对美国对台军售政策的决定,以及对中国领导人邓小平的回应。邓小平给里根的信息是透过5月访问中国的副总统布什带回美国,里根的回应则已指示美国驻中国大使恒安石(Arthur Hummel),连同美国对联合公报内容的提案转达给邓小平。

电文明白指出,里根批准的关于对台军售的做法“没有超越美国以往的立场,也没有同意邓小平要美国做出承诺,在一定时间内终止军售的要求。”

伊戈伯格要李洁明尽快安排其与台湾总统蒋经国会面,并为他提供与蒋经国会面时的“谈话要点”(talking points),包括美台军事审批会议举行的时间、现行对台军售项目照常进行、美国在与北京发表的联合公报中的立场,以及六项保证的内容。

根据“谈话要点”,李洁明可向蒋经国表明的美国立场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要求(demanded)我们承诺,在一定的时期以内(TSAI I TING TE SHIH CHI I NEI)终止所有对台军售。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来没有敦促我们对台湾施压去与他们谈判。我们可以向你保证,我们绝对不会这么做。我们认为这是一个中国人的问题,必须由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通过他们自己的自由选择来解决。我们已经公开和私下对北京清楚表明这个立场。我们唯一的关切就是这个事情的解决必须是和平的。”

此外,美国愿意在联合公报中说,美国对台军售在质和量方面将不超过自美中建交后近年来军售的水平,“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持续谋求和平解决台湾议题的前提”,“如果我们与北京在这个基础上达成协议,我们预期将在联合公报中公开这些条件。”

美国的上述立场“远远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要求,北京当局也有可能拒绝这些提议。在那种情况下,我们预期双边关系将会有所降级。这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它也意味着美台关系会持续僵持。因此我们正在做这个进一步的努力来达成协议,同时也考虑到台湾的利益。”

最后,谈话要点说,李洁明可以向蒋经国提出“一个最终的保证:美国对台军售将会持续。”

"六项保证“电报
"六项保证“电报

第2个解密的电报,是关于里根给台湾的“六项保证”(Six Assurances),发函机构是国务院,这是1982年8月17日由美国国务卿舒尔兹(George Shultz)发给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处长李洁明的电报,主题是“对台湾的保证”(Assurances for Taiwan),这是对台湾要求公开里根“六项保证”的回应。

这份电报正是当初李洁明对蒋经国口头转述里根总统六项保证的内容。电报还要李洁明告诉陪同他会见蒋经国的台湾外交部长钱复,在宣布六项保证时只能在公开声明中说,“根据从适当管道得到的信息,他们理解到…”而“不能有任何与里根总统的联系。”

根据美国在台协会的中文版本,“六项保证”是美国:
--未同意设定终止对台军售的日期

--未同意就对台军售议题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征询意见

--不会在台北与北京之间担任斡旋角色

--未同意修订《台湾关系法》

--未改变关于台湾主权的立场

--不会对台施压,要求台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谈判

美国在台协会说,关于《八一七联合各公报》的电报是在解释,美国“逐步减少对台军售的意愿,取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平解决两岸分歧的持续承诺。当若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更为敌对的态度,则美国将增加对台军售。”

“这个立场表明,美国的主要关切为维持两岸的和平,因此,对台军售的性能和数量将完全取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带来的威胁。”文件并以“最后一项保证:美国将持续对台军售”作结。

中国政府一向反对美国售台武器,一贯宣称对台军售违反美中联合公报原则。

8月17日,在台湾正式签订向美国采购66架F-16V战机合同后,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说,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规定,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利益,严重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他说,中方敦促美方认清售台武器的严重危害性,停止售台武器和美台军事联系,以免严重损害中美关系和台海和平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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