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加拉国就孟加拉湾海域与印度划界问题提出国际仲裁,后来仲裁庭作出有利孟加拉国的裁决,印度表示接受裁决,两国成功划界。这个案子通常被国际社会当作“两国和平解决领海争端的一个范例”。
早在中菲南中国海仲裁案的早期,就有人呼吁,中国应该向印度学习,承认主权争端的存在,寻求国际仲裁,并以印度和孟加拉国的模式来解决在南中国海的争端。
与中菲案的关联
孟加拉国诉印度又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国家寻求第三方力量来解决与大国的争议。值得一提的是,为孟加拉国作辩护的也是来自美国华盛顿的律师保罗·雷切勒( Paul Reichler),他正是菲律宾与中国国际仲裁案中的菲律宾方面首席律师。他曾经在印度表示接受仲裁的时候说,印度的态度应该让中国“感到压力”。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研究所的分析人士说,印度和孟加拉国的成功划界显示,只要有政治意愿,海上争端是可以“和平解决”的,一直表示希望以和平方式解决南中国海和东中国海问题的中国,也许应该参考印度的做法。
案情回顾
两国围绕印度所称的“新穆尔岛”(孟加拉国称南达尔帕蒂岛)的主权产生争议。争议开始于1970年代。1970年,一次飓风后,印孟天然界线的哈拉帕汗嘎河在注入孟加拉湾的入海口“新增”了一个面积大约2500平米的新岛屿,这就是新穆尔岛。两国都宣称对该岛拥有主权,并就该岛所拥有的经济专属区(丰富的油气资源)产生争议。
1974年到2009年期间,两国进行了8轮会谈都没有达成任何协议。2009年10月8日,孟加拉国将与印度在孟加拉湾产生的领土争端诉诸国际仲裁。
两国的争议也源自两国对国际海事法的不同解读。印度一向主张“等距”原则 (principle of equidistance ),按照海岸基线将争议海域“一分为二”。但孟加拉国表示,“等距”原则不可行,坚持“衡平”原则( principle of equity)。“衡平”原则强调的是通过一切方法获得结果的公 正,认为忽略海岸地貌、岛屿位置、大陆架地质状况、海岸线长度等实际情况的“一刀切”显然不能达到实质 上的公平。
孟加拉国认为自己的海岸“情况特殊”,处于洋流下游而处于不利地位。一方面,目前的海岸是“凹进孟加拉国”,另一方面,随着周期性潮汐、土壤侵蚀以及其他因素,这一“凹形”会越来越大,孟加拉国的海岸基线会朝着“侵蚀孟加拉国领土”的方向演进,“等距线”也会朝孟加拉国“移动”。
法庭裁决
2014年7月7日,海牙常设仲裁法庭对印度和孟加拉国海洋划界一案作出最终裁决。仲裁庭将孟加拉湾25602 平方公里争议海域中的五分之四判给了孟加拉国。孟加拉国在本次裁决中获得了大约19467平方公里的海域,超过此前他们自己要求的范围。
印度获得哈拉帕汗嘎河河口附近海域的控制权,时隐时现的新穆尔岛也因此归属印度。值得指出的是,印度早就控制这个地区。
当事国态度
孟加拉国外长在法庭作出裁决的第二天表示,裁决是“印孟双方友谊的胜利”他说,裁决最终依据国际法和平解决了影响了两国经济发展三十多年的问题。他还表示,“我们感谢印度愿意按照法律途径和平解决此次争端并接受海牙国际法庭的裁决。”
印度外交部的声明说,“我们相信通过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海上边界问题的解决,加强了双方的了解和友好。”
分析人士认为,两国长期争端的解决为两国合作管理孟加拉湾及当地资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印度对待国际裁决的态度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赏。国际社会认为,作为一个大国,一个更强大的国家,印度并没有欺负“弱小”的邻国,选择遵守了国际法和国际准则。 有学者指出,如果中国希望在亚太地区赢得朋友和影响力,也许中国应该向印度学习。中国拒绝接受中菲南中国海仲裁,将对其声誉、区域和国际地位造成影响。
不过,《亚洲时报》报道指出,印度主动“割肉”给孟加拉国,其实也有其战略考量。印度希望以此来对付中国的影响力。近年来,中国与孟加拉国的关系日益密切,中国在孟加拉湾的兴趣和活动也越来越多,这引起印度的警惕。印度“解决海域争端”,可能对中国在该地区的“扩张计划”产生遏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