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以及“串谋刊印煽动刊物”等罪名,星期三展开第44日审讯,控方开始传召第4名从犯证人、“12港人”之一李宇轩出庭作供,讲述2019年6月社运爆发期间,如何引起国际社会关注及争取支持,控方续追问当时的资金来源。
另有学者表示,立法会法案委员会逐条审议23条草案时,有议员提问市民收藏《苹果日报》是否触犯“管有煽动刊物”罪,有如未审先判污名化《苹果日报》。
现年76岁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公司,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以及“串谋刊印煽动刊物”等罪名,黎智英至今已经还柙超过3年,案件星期三(3月13日)踏入第43日审讯,控方开始传召本案备受关注的第4名从犯证人、“12港人”之一李宇轩出庭作供。
李宇轩曾在深圳服刑7个月
年约32岁的李宇轩是民间组织香港故事的前成员,2020年8月底与另外11名曾经参与2019年社运的香港人,驾驶快艇前往台湾途中被中国大陆海警截获,引起香港社会极大关注,称他们为“12港人”。
李宇轩在中国大陆被控以偷越边境罪判监7个月,2021年3月底在深圳刑满出狱后移交香港警方,再被控《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名,后来控方指李宇轩与黎智英被控的“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有关,将他列为黎智英国安案的从犯证人之一。
早前有报道指,李宇轩在中国内地羁押时怀疑被酷刑虐待,黎智英的国际律师团队今年1月初,向联合国提出紧急申诉,关注李宇轩是否被严刑逼供,质疑控方不应使用李宇轩的证供,促请中港当局交代。
香港政府表示,强烈谴责黎智英团队“滥用”联合国机制、干预司法程序,又警告试图干扰证人,极可能构成藐视法庭或妨碍司法公正罪。
时隔一年半再出庭引关注
在这些背景之下,李宇轩星期三第一日以从犯证人身人份出庭作供,引起相当大的关注,警方在暂代高等法院的西九龙裁判法院大楼出入口车道设置检查站,经过的车辆就算不是进入法院大楼都要停下来接受检查,上午约9时李宇轩由俗称“铁甲威龙”的高设防囚车押送到法院,亦有多名全副武装、荷枪实弹的反恐特勤队警员在场戒备,估计法庭内外有数以百计的军装及便装驻守。
黎智英身穿啡色毛领皮褛、白色恤衫出庭,他依然是精神不俗,与到庭旁听的家人及朋友打招呼,有外籍神职人员、外国领事馆人员到庭旁听,也有外媒记者到庭采访,正庭的记者席及公众席都爆满,可见李宇轩首次出庭作供备受各界关注。
李宇轩2021年8月19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另外被控的“串谋协助罪犯罪”以及“无牌管有弹药罪”则存档法庭,获不提证供起诉。李宇轩其后分别在2022年1月3日、5月3日以及9月16日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出席提讯,但仍然要等待黎智英国安案审讯结果宣判后,法庭才能够处理李宇轩的判刑。
据多家传媒报道,李宇轩认罪至今已经还柙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超过两年半,他星期三出庭作供是他自2022年9月提讯以来,相隔一年半再度在法庭露面,他身材依然瘦削,短发有点凌乱,戴黑眼镜、穿白色恤衫及一件厚重over size的大褛,由3名惩教署人员前后包围下步入法庭,当法庭职员整理证人座位时,李宇轩不时四周张望。他选择以基督教徒方式,高举圣经宣誓作供。
谈吐较市井及“贴地”
相比之前同样以从犯证人身份出庭作供的3名前《苹果日报》高层张剑虹、陈沛敏及杨清奇,李宇轩作供时的谈吐比较市井及“贴地”。
这宗案件以英文聆讯,控辩双方法团队以及审理的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都是以英文提问,由法庭传译员即时翻译为广东话,所有出庭作供的证人都以广东话回答,再由法庭传译翻译成英文,李宇轩会用香港人的俗语几多“球”去代表“100万”这个数字,例如300万港币就是“3球”,又用“TG”简称通信软件Telegram,3名法官对TG的用法相当陌生,甚至不清楚Telegram的英文缩写就是“TG”,需要李宇轩详细解释,亦反映法官与香港年轻一代的生活习惯、文化、用语可能有一定的距离。
控方主问围绕案法时序追问资金来源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负责主问,主要围绕案发的时序。李宇轩回应案发在2019年6月G20峰会举行之前,亦是《港区国安法》实施前一年,当时他与其他市民在Telegram群组讨论在多个国家的知名报纸,例如《华盛顿日报》、《纽约时报》、台湾《苹果日报》等刊登广告,以当时在香港已经有几次百万人游行示威的场面,希望国际关注并且将当时社会运动的气势带到国际舞台,以争取国际支持,因此他们开始在TG群组讨论众筹广告费。
李宇轩表示,他在TG群组认识案中另一名串谋者、被告陈梓华,亦是本案第5名从犯证人,当时联络他商讨垫支广告费事宜,二人相始相识。李宇轩表示,陈梓华曾经问过“uncle”或者其他人,可以动用到“5球”(500万港元,超过640万美元),控方追问“uncle”是指谁人,李宇轩表示,陈梓华未有提及,他认为可能是泛指“一啲男人”或者其他人,而不是有血缘关系的亲戚。
控方多次追问当时的资金来源,以及背后涉及的人物,李宇轩首日作供并未提及过黎智英的名字。
学者忧23条立法污名化《苹果日报》
黎智英国安案去年12月中,开审至今接近3个月,期间有圣诞节、新历及农历新年等长公众假期,开审约90日当中至星期三只是踏入第43日审讯,法官曾经关注庭审进度。
另一边厢,立法会法案委员会连日加开会议,逐条审议有关中国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草案时,有议员提问市民收藏《苹果日报》是否触犯“管有煽动刊物”罪,引起各界关注。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新闻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苹果日报》是否煽动刊物应该等法庭判决,有议员在立法会审议23条草案时提问,收藏《苹果日报》是否触犯管有煽动刊物罪,有如未审先判,甚至污名化《苹果日报》。
杜耀明说:“(官员回应)讲出来是含糊不清的、即是含沙射影的一个讲法,其实未经过审讯,即是将《苹果日报》是污名化,令到其他人或者市民有些恐慌,假如真的你不知道有没有人会是‘Keep住’(收藏)《苹果日报》的,或者是不知什么原因‘Keep住’(收藏)《苹果日报》‘Keep住’(收藏)《苹果日报》,令到好像任何人有一张《苹果日报》都可能会导致到某一种的所谓‘管有煽动刊物’,这个是不必要的恐慌。”
或引起社会不安
杜耀明形容23条立法有如为执法机关“大开方便之门”,尤其是煽动罪、管有煽动刊物这些罪名,执法部门都有权去调查,甚至用强硬的姿态去执法,加上条文的“红线”并不清晰,他认为可能会引起社会不安。
杜耀明说:“其实23条(立法)是为执法的人‘大开方便之门’,你如果用常识去想都知道,你做那件事情本身是不是犯法都不知道,但是执法的人可以有这么大的权去调查你,而这个调查的过程入面,你有没有得到一个应有的、合符人权的一个对待呢﹖或者保障你自己应有的利益的做法呢﹖如果没有的话,你(当局)不能够怪其他人是会恐惧、会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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