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4月16日),七位香港主要的民主倡导者,包括82岁的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铭和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因被控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那场抗议引发了长达数月对北京蚕食香港民主的抗议活动。
黎智英因参加2019年的一次未经授权的集会而被判入狱12个月。
区域法院法官胡雅文(Amanda Woodcock)判处黎智英15个月徒刑,减刑3个月。
李柱铭是香港民主党的创建人,并经常被称为前英国殖民地的“民主之父”。在同一个案件中,他被判缓刑11个月。
包括李柱铭和黎智英在内的7位主要香港民主派人士预计周五因参加未经授权的集会被判刑。
周五被宣判的还有64岁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69岁的前主席何俊仁,以及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73岁的吴霭仪、65岁的梁国雄和66岁的何秀兰。另外两位民主派前立法会议员梁耀忠和区诺轩之前已经认罪。
9名民主派人士,去年4月被警方拘捕,罪名是组织及参与2019年8月的一次未经批准的集结。
香港法院4月1日裁定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82岁的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7名香港民主派人士组织或参加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在北京对这个半自治城市强加国安法后,对这些香港最具影响力的民主派人士的拘捕及裁决受到广泛关注。
法官胡雅文当日在书面判决书中说:“经审理,我认为控方无疑可以证明所有被告共同组织了一场未经授权的集会。”
他们还被认定有意参与未经授权的集会罪成。
胡雅文说,尽管香港的“小宪法”保障和平集会的权利,但也“施加了限制,包括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以及保障他人权利的限制。”
7位民主派人士均未认罪。在审判期间,辩护律师指出,集会自由是香港的一项宪法权利,并指出香港警方已经批准了维多利亚公园的和平示威,随着人数激增至数十万,示威活动成为未经授权的游行。
黎智英是壹传媒集团和旗下大报《苹果日报》创办人,曾是2020年无国界记者新闻自由奖得主。他是北京通过港版《国家安全法》后首批因该法被起诉的香港居民之一。
北京紧缩对香港承诺的广泛自由激发了2019年的民主抗议活动,并使这个半自治城市陷入自主权回归中国后最大的危机。
此后,北京实施了国家安全法,惩处任何它认为是分裂国家、颠覆、恐怖主义和与外国势力勾结的行为,最高可被判处终身监禁。
自该法实施以来,当局拘捕监禁活动人士和民主人士,禁止抗议活动,压制政治表达,并对香港的选举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以确保只有亲北京的“爱国者”才能管治香港。
港府和北京当局则宣称,需要安全法和选举改革来恢复稳定并解决“深层次”问题,并说人权将会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