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即将出台《金融稳定法》,其中包括设立基金援助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这是北京致力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一环。
上周,《金融稳定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二次审议,之后发布了二审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7月底。
中国的立法机构通常在三审后通过新法案。
《金融稳定法》是中国首部专门针对该国66万亿美元金融市场之风险预防、化解和处置的综合性立法,这涵盖了银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
华泰证券分析师在一份报告中表示,该法律提供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预防和跨机构监管的顶层设计”,以解决金融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协调问题,从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金融稳定法》在2022年12月进行了首次审议。星期一(7月1日)发布的新修订草案显示,“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将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政策的决策和监督。
草案二审稿删除了草案中有关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FSDC)职责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中央金融工作领导机构职责。
中央机构将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工作的决策、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修订案还规定,金融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也应承担起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责任。
《财新网》的报道指出,《金融稳定法》新草案赋予执政党在风险防范和化解方面更大的话语权,凸显了共产党在引导国家金融体系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这一变化与去年开始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相符。
中国人大会议去年3月通过组织改革方案,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何谓金融稳定基金及其资金来源?
《金融稳定法》的其中一个关键优先事项是设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该基金旨在作为救助陷入困境金融机构的后备资金来源,以防止风险蔓延。该基金主要将从金融机构筹集资金。
中国央行还可以通过再贷款工具提供低息贷款,这些贷款应通过处置风险机构的收入来偿还。
基金的具体规模尚未正式公布。不过,2022年,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表示,该基金最初从金融机构筹集了646亿元人民币(约合8.89亿美元)。
中国证券的分析师预计,该基金每年将筹集1200亿至1800亿元人民币,使其足够应对任何重大金融危机。
分析师表示,该基金将涵盖那些“大到不能倒”的重要金融机构,例如主要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及被认定为高风险的机构。
法案还规定,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必须首先自救,采取必要措施清理债务和挽回损失,然后再寻求外部援助。
目前,中国金融体系正面临房地产危机持续、经济复苏乏力等多重挑战,地方政府债台高筑也威胁着中国的金融稳定,中小银行成为金融业的脆弱环节。
中国虽已设立了存款保险、保险保障基金和信托保障基金,但这些基金的规模并不足以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
(本文依据了路透社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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