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专家驳斥了北京本周再次提出的最新说法,即逃往中国的朝鲜人不是政治难民,而只是寻求经济机会的非法移民。
几位专家表示,他们认为这一说法只是支持平壤威权制度的一种方式,而平壤的威权制度与中国的威权制度相似。
从朝鲜叛逃的人士在南方的韩国被称为“脱北者”,但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周三(1月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在中国不存在所谓‘脱北者’一说。因经济原因通过非法入境方式来华的人员不是难民。”
汪文斌发表上述言论之前,韩国在周二的联合国会议上呼吁北京保护在中国的脱北者。联合国会议正在审查中国的人权记录。
日内瓦举行的会议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UPR)自2009年2月以来的第四次审议。之前的审议先后在2013年10月和2018年11月进行。
韩国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大使尹成德(Yun Seong-deok)表示,北京应该停止遣返朝鲜人。他还表示,北京应该考虑使其难民法符合1951年的《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这是韩国首次在普遍定期审议中就中国对待脱北者的方式发表讲话。据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和朝鲜倡导组织自由北韩(Liberty in North Korea)称 ,当他们被强行遣返后,将面临严酷的待遇,包括酷刑和死刑。
中国是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及其1967年《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的缔约国。这意味着北京有义务遵守不驱回原则。根据这项公约,按照不驱回原则,“难民不应被遣返回其生命或自由面临严重威胁的国家”。
中国宪法规定,“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中国人权捍卫者(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的研究和倡导协调员倪伟平(William Nee)说,“中国一直拒绝与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协调建立筛查系统”,“以确定逃往中国的朝鲜人是否有资格成为难民”。
他继续说道,“不幸的是,由于中国和朝鲜政府拥有相同的列宁主义制度,中国极不可能承认朝鲜存在政治叛逃者,因为这可能会间接地对中共自己的制度产生怀疑。”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一直是中国的执政党。
中国和朝鲜的政府制度植根于前苏联第一任领导人弗拉基米尔·列宁(Vladimir Lenin)所传扬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列宁以独裁统治和严格控制其人口的方式统治前苏联。
曾在奥巴马政府担任美国朝鲜人权事务特使的罗伯特·金(Robert King)说,北京将脱北者称为“经济移民”,因为在中国看来,朝鲜人想占中国经济的便宜。
但是,他说,中国“不愿意承认朝鲜人可能想离开朝鲜,去韩国或其他地方”,因为这表明朝鲜的政治制度存在问题,并对“对共产主义”构成了关切。
他说,这是保护中国自己的威权政府并支持其对自由、人权和信息的限制的一种方式,以便它能够“保持对人民和权力的控制”。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在周三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北京“倡导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走的是以“中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为基础的“发展道路”。
卡特政府负责人权事务的前副助理国务卿罗伯塔·科恩(Roberta Cohen)说,“针对逃离自己国家的朝鲜人,中国担心被认定为朝鲜危害人类罪的同谋。”
她继续说,“中国否认这种情况是为了避免有朝一日可能被提起的国际刑事指控。”
2014年联合国调查委员会关于朝鲜人权状况的一份报告得出结论,该政权的行为,包括谋杀、酷刑和奴役,等同于危害人类罪。
朝鲜人权委员会(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 in North Korea)执行主任格雷格·斯卡拉托尤(Greg Scarlatoiu)表示,中国要想将脱北者视为难民,那就必须履行1951年《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所规定的义务,“而不是公然违反其批准的这些国际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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