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星期一维持了堕胎权利,裁定美国各州无权通过施加“不当负担”禁止诊所堕胎来限制宪法所赋予妇女的可以终止妊娠的权利。
美国最高法院以5比3的表决结果作出了或许是25年以来最高法院就堕胎权利作出的最重要的判决。
最高法院以多数票推翻了美国西南部德克萨斯州实行的一项法律。这个法律和其他几个州的类似法律一样,要求堕胎医生拥有在他们堕胎诊所附近医院里接诊病人的权力,并且要求堕胎诊所安装昂贵的医院等级的医疗设备。
大法官史蒂芬·布雷耶代表最高法院多数撰写的意见书说,德克萨斯州的这些规定在医疗上是不必要的,并且违反了宪法,限制了女性堕胎的权利。
布雷耶说,“有关手术中心的要求,和有关接受病人的要求一样,并不能给妇女提供任何医疗好处,如果说还有的话,反而给那些要求堕胎的妇女造成实质性的障碍。这就对妇女的宪法权利构成了‘不当的负担’。”
德克萨斯州辩称,该州法律帮助保护了堕胎妇女的健康。但是堕胎权利支持者说,该州法律给这个保守的州试图减少本州妇女堕胎次数提供了一个薄薄的面纱。德州每年要做七万起堕胎手术。